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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大丰:我院提起公诉的4起案件在盐城市首家速裁法庭宣判
2023-05-25 15:25:00  来源:大丰检察

  “被告人韦某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5月24日,随着法槌敲响,由我院提起公诉的4起适用速裁程序的交通肇事案均获盐城市首家速裁法庭宣判。

  庭审中,检察官简要宣读起诉书,概括举证,简化公诉意见,均被法庭采纳并当庭宣判,被告人均表示认罪认罚,4起刑事案件的审理和宣判在30分钟内全部完成。此次开庭,标志着我院推进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工作实质化运行向前迈出更坚实一步。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司法体制改革要求,切实提升刑事案件办案质效,我院于2022年1月联合大丰区公安局成立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办公地点设于大丰区公安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由检察官、检察官助理、书记员组成办案团队,常态化驻点开展工作。成立以来,大丰区检察院依托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共提前介入各类刑事案件140余件,办理审查起诉案件257件263人,速裁程序适用率同比显著上升。

  下一步,大丰区检察院将持续发挥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职能,充分利用“一站式”简案快办平台,积极推动案件繁简分流 ,不断提高适用速裁程序的办理质效,切实做到“提速不降标准,简化不减权利”,以更高水平办案实现司法公正与效率相统一。

  编辑:大丰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