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大丰检察院批准逮捕一名通过购买黄金首饰“洗钱”的犯罪嫌疑人张某某。犯罪嫌疑人的新型作案手法,值得广大市民及金店经营者警惕。
经审查,2022 年10月间,张某某先后3次至盐城市大丰区新丰镇、大丰商业街等地的金店,谎称结婚需要购买大量的黄金首饰,在确定黄金首饰数额后,以家人代为转账为由,获取金店经营者银行卡号,后让犯罪分子将诈骗钱款汇入该金店经营者账户作为购买黄金首饰的货款,在取得黄金首饰后交由上线进行变现处理,导致多名金店经营者银行卡被冻结。
随着“断卡”行动持续推进,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分子获取作案用的银行卡和电话卡越来越困难,于是,一些不法分子把“洗钱”的主意打到了贵重的黄金首饰、高档烟酒上。上述商品的经营者遇到顾客购买黄金首饰、高档烟酒时,要注意购买人使用的银行卡与本人身份证是否一致,否则可能成为洗钱犯罪分子的帮凶。此外,最好安装视频监控,对可疑交易要保留监控录像,一旦遇到可疑情况立即终止交易,以免误入电信网络诈骗的陷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