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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受伤害,爸爸去哪儿了
2020-11-03 15:00:00  来源:检察日报

  柴春元

  因父母离异,6岁小女孩童童(化名)与生母刘某及其男友陈某生活在一起。2020年2月至5月,童童多次疑被二人虐待。5月22日,童童因全身多处烧烫伤、手臂骨折被送至医院重症监护室抢救。日前,童童的姥姥告诉记者,孩子生母及其男友已被批捕,童童也已出院,在家中进行康复,正在练习走路(据10月28日《新京报》)。

  童童生母及其男友的行径引起舆论强烈的愤慨和谴责。现在,眼看嫌疑人归案并面临法律制裁,但我们的心里还是沉甸甸的,丝毫没有“松了口气”的感觉。

  据报道,今年5月22日,童童姥姥接到女儿刘某的电话,称童童在医院重症监护室抢救,因无法支付医疗费用,需要她前往医院支付。童童遭受虐待的事由此被姥姥报警才得以曝光。作为对童童施虐者之一的刘某,“无法”支付童童的医药费,这应该不需要什么解释;童童姥姥前往医院支付医药费并立即报警,让我们感到了亲情的温度。但我们不禁要问:爸爸呢?童童的爸爸去哪儿了?

  我国民法总则规定: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法定监护人;同时,我国婚姻法还明确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对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来说,对孩子行使监护权利、履行监护义务的方式,一是支付抚养费用,另一个就是探视——通过父母双方配合探视,相互支持相互监督,共同对孩子的成长负责。据孩子的父亲佟某说,自己2018年底与孩子母亲离婚,之后也是他带着女儿,今年初才把孩子给她母亲带。可交给孩子母亲以后,佟某显然没有很好地履行对孩子的探视义务,进而未能很好地履行监护职责,这才导致孩子受虐待而无人知晓和制止。

  童童爸爸,探视孩子不仅仅是权利,更是你的法律义务和监护责任啊!正是作为爸爸的你,这时候的缺位,才令童童悲惨至此!令我们愤慨至此!令社会痛惜至此!

  根据我国民法总则、反家庭暴力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如果虐待的事实被确认,对于伤害自己亲生女儿的母亲刘某,法院可依申请撤销其监护人资格——在道义上,我们很难相信刘某能够履行好对童童的抚养和教育义务;从情理上,谁还会希望刘某去看护女儿童童吗?那么,童童爸爸作为孩子适格的法定监护人,就应当担起看护的担子,切实履行好抚养、教育和保护孩子的法定职责,给童童一个好好成长的环境——从今往后,让童童能找到爸爸,找到一个好爸爸!

  另据报道,27日晚,抚顺市妇女联合会发布微博,称将针对受害女童需要,做好法律援助和心理疏导等工作,并将协调有关资源,为受害女童的后期治疗提供帮助。这样的救助真让人心暖!此举也是在提醒相关部门,我们要在孩子的监护和抚养问题上多用心、多做事:比如,对有童童经历的孩子及时进行心理疏导,协调好孩子的家人关系,指导和帮助开展变更监护、抚养关系的法律程序等,要让孩子和家人感受到社会的温暖。

  编辑:黄韵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