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倪建军)“今年清明节,街市上销售印有领袖肖像、仿制人民币图样冥币的现象不见了。就是要倡导移风易俗、秉持法治文明的观念,向高仿人民币的冥币说‘不’!”家住陕西省兴平市的陈怀仁老人在谈到检察机关制发检察建议、依法维护社会公共利益时说。
兴平市检察院在履行公益诉讼职责中发现,辖区内部分纸花店存在销售仿制人民币图样冥币等行为。
该院认为,售卖仿人民币图样冥币的行为,违反法律规定,极大地损害了人民币的权威,妨害了人民币管理秩序;将已故国家领导人、革命先辈和各族劳动人民的形象在冥币上使用,更是严重损害了党和国家领导人、革命先辈们的形象,伤害了社会公众对伟人和革命先辈们的情感,严重损害了国家和社会的公共利益。同时,人们在清明前大量焚烧冥币的行为,也极易污染生态环境,降低空气质量,危害群众健康安全。
随后,兴平市检察院向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其依法履行监管职责,规范市场秩序,对上述情况进行整治和清查,维护人民币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保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
接到检察建议后,兴平市市场监管局高度重视,迅速召开会议,成立了整治领导小组,研究制定了工作方案,及时发布了公告,根据检察建议的要求,派出8个工商所、相关业务科室执法人员共计75人次,深入辖区全面开展清查整治工作,检查商户43家,重点查处12家问题商户,收缴和销毁仿制人民币图样的冥币41件,共计数百万张。该市检察机关也深入街道、社区、乡村开展秉持社会主义法治文明、倡导移风易俗的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受到社会各界认可和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