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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额温枪的老板放下后顾之忧
2020-03-09 10:32:00  来源:检察日报

  浙江:从快办理一起疫情防控重点生产保障企业民事抗诉案

  范跃红刘传玺

  本报讯(记者范跃红通讯员刘传玺)“省检察院已经对合同纠纷案提出抗诉了,这动作真快!”近日,浙江省义乌某医疗器械有限公司老板蒋某接到律师电话确认后,心头一热。次日一早,蒋某便出现在公司,和大家商量加班加点生产额温枪的事。

  蒋某的公司主要生产额温枪、电子体温计等医疗器械。2018年11月,该公司与徐某的合同纠纷案二审败诉后未全部履行,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2019年,不服生效判决的蒋某向检察机关申请监督,金华市检察院经过初步调查后受理了此案。办案检察官在分析案卷材料的基础上,针对原审判决中有争议的事实部分,具体指导该公司收集相关新证据,在春节前完成案件审查并提请浙江省检察院抗诉。

  春节后,由于突发新冠肺炎疫情,该公司生产的额温枪等医疗器械成为紧缺物资,公司因此被确定为浙江省36家重点医疗保障物资生产企业之一,也是金华市唯一一家疫情防控急需物资供应企业。前期,在法院等部门的支持下,该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被解除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及限制高消费措施,公司顺利获得百万元贷款。1月31日,该公司复产,但蒋某还是心神难定,一直挂念着与徐某的合同纠纷案。

  承办检察官在得知蒋某的公司已被确定为省重点医疗保障物资生产企业后,及时将这一情况报告给了浙江省检察院。随后,浙江省检察院第六检察部按照该院《关于充分发挥民事检察职能有力服务疫情防控和企业生产发展的意见》相关要求,在收到报告的一周内办结此案,采纳了金华市检察院的提请抗诉意见。近日,该院依法向浙江省高级法院提出抗诉。

  从法院解除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到检察机关快速办理、依法监督,放下后顾之忧的蒋某深受感动地说:“我真正感受到了司法的温度,这是对我们公司复工复产最大的法律支持!”

  编辑:黄韵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