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伟
2020年5月,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公安部、教育部等9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试行)》。同年10月,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将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纳入其中,上升到国家法律层面。强制报告制度有利于加大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力度,拓展发现家庭监护问题的线索渠道,发现、堵塞管理漏洞,实现未成年人社会保护、政府保护、司法保护等有效衔接,提升未成年人综合保护水平。实践中,如何更好地落实落细这一制度,笔者结合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检察院的做法谈几点思考。
一、横向联动,实现资源整合。早在2019年,由鼓楼区委政法委牵头,鼓楼区检察院、区教育局、区市场监管局等18家重要职能部门联动,成立了鼓楼区未成年人保护共同体。2020年12月,鼓楼区检察院联合区监委、团区委、区妇联等11家单位出台《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实施意见(试行)》,立足当地实际,对强制报告制度进行细化,进一步明确了报告主体、报告情形、报告程序、报告义务及未履行强制报告义务的法律责任等内容,细化各相关部门职责,解决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发现难、干预难、追责难等问题。与此同时,鼓楼区检察院还牵头建立联席会议机制,各相关部门对实践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定期交流研讨,在证据移交、线索筛查、隐私保护、共同救助等方面加强信息共享,完善工作机制,形成保护合力。
二、加强宣传,提升强制报告意识。一方面,鼓楼区检察院借助法治副校长工作,通过法治副校长列席校务会、参与学校章程制定等方式,推动学校加强认识、提高强制报告主体责任意识。另一方面,鼓楼区检察院依托“鼓检青年宣讲团”,先后深入中小学校、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社区、社工组织等场所,就强制报告制度等开展法治宣讲80余场次;联合区文旅局、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管局,对辖区内旅馆、酒吧、KTV、网吧等场所进行集中走访和宣传,为相关责任主体详细解读强制报告制度内容。
三、纵向延伸,强化综合保护。在强制报告相关案件的办理中,鼓楼区检察院主动发挥检察职能,强化综合保护。一方面,依托“检察官+网格员”模式拓宽强制报告线索来源。2021年起,鼓楼区检察院建立覆盖全区的“网格化+检察监督”社区检察工作体系,织密检察监督网。在一次检察官进网格工作中,一名网格员向检察官报告称,一名由继母抚养的9岁男童长期辍学,在外流浪,且身上有伤痕。检察官立即联系民政、公安、卫健等部门商讨解决方案,开展综合帮扶救助。民政部门通过申请跨省协查查清了男童父母的身份信息,公安机关查实了男童身上的伤痕由来,检察官联合社工、家庭教育指导师共同开展法治教育和家庭教育指导,帮助修复亲子关系。目前,男童已回归校园,生活环境明显好转,相关保护救助工作仍在继续开展中。另一方面,鼓楼区检察院结合办案督促相关责任主体落实强制报告责任。在一次普法活动中,检察官了解到一名男童被托管中心工作人员猥亵,其他工作人员得知情况却隐瞒不报。检察官第一时间联系男童家长并报警,同时,针对涉事托管中心证照不齐、未履行强制报告义务的情况向相关主管部门制发检察建议,建议其对涉事托管中心予以惩治训诫,进而开展托管机构专项整治,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效果。
贯彻落实强制报告制度是一项综合性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涉及多个部门,落实过程中可能出现资源浪费或监管盲区。检察机关要能动履职,结合实践推动强制报告配套制度的健全完善,包括建立更加高效的衔接、会商和信息共享机制,进一步抓实强制报告主体责任等。具体而言,一是要不断引导公民转变观念。检察机关可以借助代表委员联络工作,提高强制报告制度在代表委员中的知晓度,进而借助代表委员来自社会各行各业的优势,拓宽强制报告制度的社会传播面;可以妥善运用互联网技术和新媒体渠道,通过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让强制报告制度深入人心。二是要不断细化相关规定。检察机关可以在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推动或联合相关部门出台强制报告配套机制,细化正面激励机制和反面惩戒机制,构建科学系统的认定机制对强制报告主体是否违反报告义务进行评定。三是加强协作配合。强制报告各责任主体要加强联络沟通,明确各自权责,紧密配合,杜绝推诿、塞责等情况发生。检察机关可以牵头建立定期联络会商机制,强化向党委政府的请示汇报,强化强制报告制度落实工作的跟踪问效。
(作者为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