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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开始人家给包烟我都觉得不妥,后来慢慢习惯了”
2019-06-26 15:28:00  来源:检察日报

  曹大军周成

  ●忏悔人:赵国成

  ●原任职务:江苏省建湖县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副主任

  ●触犯罪名:受贿罪、贪污罪

  ●判决结果:2018年7月12日,建湖县法院以受贿罪判处赵国成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15万元;以贪污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二年零十个月,并处罚金20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三年零十个月,并处罚金35万元。

  ●犯罪事实:2009年5月至2016年春节期间,赵国成利用担任建湖县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副主任的职务之便,先后多次收受他人的钱物,合计人民币14万余元;2011年至2016年期间,赵国成利用担任建湖县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副主任的职务之便,多次伙同他人或个人单独采取虚报、多报开支等方式贪污公款26万余元,个人实得18万余元。

  我出生在农村,小时候家庭条件较差,兄弟姐妹四人,全靠父母种田那点微薄收入维持家人生计。大姐、二姐高中毕业后,因为经济条件不允许,没能继续读书。我和弟弟先后上了大学,那个时代只要能够上大学就能有一份体面的工作。我在大学期间学习很刻苦,成绩一直名列前茅,1990年分配到乡镇农技站工作,1992年调入县农科所,先后任副股长、主任。2000年加入中国共产党。

  因我专业素质过硬、工作表现突出,2008年,组织上将我调到县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任副主任。到了新的工作环境,我积极要求进步,对工作也认真负责。刚开始,人家给包香烟我都觉得不妥,但后来我放松了对自己的要求,思想开始滑坡,小节失守,慢慢地也习惯了,从收受购物卡、烟卡、酒卡直到现金,一步步走向堕落。

  我在农业项目支出中总想捞点好处,否则不甘心,自以为占点小便宜无关紧要,其实日积月累也不是个小数目,到最后都有点麻木不仁了。2010年,我负责“新增千亿斤粮食高标准良田项目”和“测土配方施肥项目”的具体实施。刚开始我只是虚报一些个人的小费用,后来胃口越来越大,在“测土配方施肥项目”设备的采购过程中,虚报2万元支出占为己有。

  我与上海某公司的老总胡某相熟,便将自己负责的土壤检测业务介绍给胡某,以方便从中捞取好处。有了我的庇护,胡某的公司在建湖开展土壤检测项目很顺利。2015年9月,胡某为感谢我在业务上的关心与帮助,送我1.5万元。此外,我在负责“新增千亿斤粮食高标准良田项目”期间也是到处敛财,对监理方和施工方贿送的财物来者不拒。

  我长期在农业科研一线工作,拥有正高职称,是一名技术过硬的专业人才,完全可以充分发挥自己的聪明才智,为社会多作贡献。但我没有严格遵守职业操守,无视党纪国法,利用职权贪污公款、收受贿赂,严重违纪并触犯刑律。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我走上违纪违法的道路绝非偶然。自从担任县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副主任,工作环境变了,社会交往多了,但是我的思想却没有与时俱进,放松学习和世界观的改造,平时的法律意识也淡薄,单位组织的警示教育也没参加过。特别是,总想利用职权捞取好处,最终走上违纪违法道路。

  反省自己的所作所为,悔不当初。当时如果有人提醒我一下,拉拉袖、咬咬耳,让我红红脸、出出汗,我也许就不会走到今天这一步。现在我祸害了整个大家庭,是家庭的耻辱,辜负了大家对我的希望。记得有一次,我还在农科所上班,将单位用剩下的半袋尿素带给老父亲,他训斥我老半天,这样的场景现在仍历历在目。可我却被物欲蒙蔽了双眼,忘记父亲的教诲,坠入深渊。我上有老下有小,原本一大家人可以朝夕相处,享受天伦之乐,可这一切都被我毁掉了。希望党员干部吸取我的教训,防微杜渐,将腐败拒于千里之外。

  (曹大军周成/整理)

  编辑:黄韵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