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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着民意做工作,把矛盾化解在村里
2019-06-17 09:23:00  来源:检察日报

  山西:三级检察院践行“枫桥经验”合力解决一起赔偿纠纷

  梁高峰李忠祥

  近日,山西省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处收到了来自闻喜县畖底镇上官张村村民崔志华托人送来的锦旗,上面写着“六载矛盾终化解,检察情怀暖人心”诠释了案件当事人对检察官的感谢和理解。

  六年前,崔志华驾驶玉米收割机为同村村民佀喜龙收割玉米,发生意外导致崔志华受伤,医院诊断为右椎体爆裂骨折并双下肢瘫。多年来,双方就赔偿问题通过诉讼手段未能达成一致,最后向检察机关申请监督。经过省、市、县三级检察院长达一年多的努力,终于在今年“五一”前将矛盾化解在双方当事人的家中,以执行和解结案,达到案结事了。

  “对于该案,检察官不就案办案,而是本着解决问题化解矛盾的目的,在办案中重视矛盾调处工作,坚持把矛盾解决在基层、把问题解决在当地。”闻喜县畖底镇上官张村村委会主任感谢检察机关积极主动工作,以和解的方式化解了矛盾纠纷,促进了当地社会稳定。

  好邻居变成了法庭上的原告和被告

  2013年9月28日,崔志华驾驶着玉米收割机,为佀喜龙收割玉米,在收割快结束时,由于当年秋天雨水多,埝头塌陷,收割机从埝上翻下,情急之下,崔志华跳车而出,不慎被车轧伤,在村民的帮助下崔志华被送往医院,后经诊断为右椎体爆裂骨折并双下肢瘫。事发后,双方就受伤赔偿事宜经村委会多次调解无果。崔志华将佀喜龙诉至闻喜县法院。2015年11月,法院作出民事判决,认为帮工人因帮工活动造成自身损害,应由被帮工人承担赔偿责任。佀喜龙不服一审判决,认为双方不是帮工关系,而是承揽关系,便向运城市中级法院提出上诉。中级法院认为上诉人的上诉理由均无充分的事实和法律依据,不予支持,遂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佀喜龙仍不服,向运城市中级法院申请再审,该院于2016年12月作出民事裁定书,裁定驳回佀喜龙的再审申请。佀喜龙对法院的结果仍不满意,于是向运城市检察院申请监督。

  六年来,从一审到终审,再到再审,双方就损害赔偿一直未达成一致,两家人从互帮互助的好邻居变成了法庭上的原告和被告,甚至成了生活中的“仇人”。

  运城市检察院在查阅卷宗、核实相关情况后,向山西省检察院提请抗诉。山西省检察院办案检察官审查该案后,认为抗诉解决不了双方的矛盾,反而可能激化矛盾。经过检察官联席会议后,办案检察官决定从实际出发,积极践行“枫桥经验”,通过“和解息诉”化解矛盾。于是省、市、县三级检察机关积极以“把矛盾化解在村里”为目标开始努力。

  三级院检察官合力化解矛盾

  闻喜县、运城市、山西省三级检察院在经过调查研讨后认为,要化解该案两位当事人的矛盾,关键在于解决赔偿问题,让双方都能接受。

  检察官了解到,在法院对受害责任纠纷一案作出生效判决后,崔志华又以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将佀喜龙起诉至闻喜县法院,要求佀喜龙赔偿后续伤残补助金、被抚养人生活费、护理费、误工费、精神抚慰金等各项费用共计60多万元,闻喜县法院于2016年10月作出民事判决,判决佀喜龙按照70%的比例承担赔偿责任。判决作出后,双方均未上诉,该份判决生效。

  从受害责任纠纷的请求到人身损害赔偿纠纷的请求,一个诉讼变为了两个诉讼。面对高昂赔偿费用,佀喜龙也难以接受。

  此前,村委会多次和两家人沟通协商试图解决此事无果,镇政府的工作人员为解决两家人的矛盾多次奔走也没结果,法院执行局法官为了执行该生效判决也多次来到村里,两家人都觉得自己“冤”不愿意退让一步。

  办案检察官来到闻喜县畖底镇上官张村与当地乡党委、乡政府、村委会等召开联席会议,并多次向佀喜龙和崔志华了解双方诉求。同时市、县两级检察院的检察官也多次来到村里与双方当事人促膝长谈、心理疏导,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努力促成矛盾的化解。经过省、市、县三级检察院检察官的多次“上门走访”,讲法律、讲道理、讲人情,双方当事人经过多方权衡,有了和解的意愿。

  双赢多赢共赢皆大欢喜

  今年“五一”前夕,省、市、县三级检察院的检察官又一次来到畖底镇上官张村,同时来的还有闻喜县法院执行局的法官和镇政府、村委会的有关工作人员,他们共同的目的只有一个,那就是努力促成和解,达到案结事了的目的。

  来到佀喜龙家,夫妻二人表示愿意和解,但提出能不能再少赔点的请求。来到崔志华家,崔志华也希望能早点解决纠纷,但针对和解赔偿款他希望再多一点。一方希望少一点,一方希望多一点,检察官包括在场的所有工作人员耐心地为他们摆道理讲法律,努力让双方都作出一些让步,最终佀喜龙“少赔了点”,崔志华“少要了点”,同时当地检察院积极同法院协调,建议依据相关规定免掉他们的诉讼费和执行费。在所有人的见证下,双方当场在和解协议上签字盖章,并当即履行完毕,法院的执行法官作了执行笔录。崔志华躺在床上,用手摸着放在身边的一摞赔偿金眼含热泪激动地说,“感谢检察院,为我争取到了这笔赔偿款”,并承诺以后不再因此事互相纠缠。

  近年来,山西检察机关民事检察部门始终将保民生、促稳定作为工作的着力点,坚持监督与息诉并重,把化解矛盾贯穿于执法办案全过程,深入推进民事和解息诉的工作开展。2018年以来,该省检察机关共办理和解息诉案件1321件,促成和解132件,撤回监督申请和以其他方式息诉1189件,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编辑:黄韵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