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任职务:河南省商丘市农业综合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
触犯罪名:贪污罪、受贿罪
判决结果:2009年11月27日,吕建华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
犯罪事实:吕建华在任职期间,利用职务之便贪污公款35.5万元,收受贿赂57.2万元。
新闻背景:笔者前不久采访了正在河南省第一监狱服刑改造的吕建华。
入狱服刑已近两年的吕建华刚一面对笔者,似乎就纠结起一种复杂痛苦的情绪。简短的开场白以后,吕建华逐渐稳定住自己的情绪。现年55岁的他头发花白,戴着一副略显宽大的黑边眼镜,在接受采访的过程中不时发出点苦笑。
醒悟后难以接受过去的自己
笔者:现在回想起你过去的所作所为,有什么感想?
吕建华:以往不堪回首的罪恶经历对于我而言,感觉非常沉重、羞愧。我实在是对不起家人,尤其是害怕给孩子们的事业发展造成不良影响。
笔者:据监区管教警察介绍,入狱近两年以来,你改造表现积极,能够认真完成监狱安排的改造任务。你是如何适应这一角色转换的?
吕建华:短时间内完成角色转换,主动适应监狱的改造生活,这离不开管教警察对我的开导教育。思想醒悟以后,我一直感到难以接受过去的自己。
笔者:对今后的生活有什么打算?
吕建华:余生已很短暂,更多的愿望是在今后的服刑改造中能够预防各种老年病,保持身体健康,将来新生自由以后,在老母亲面前有机会尽尽孝心。
用失去15年的自由来代偿罪恶的贪婪愚不可及
吕建华出生在一个普通的干部家庭,恢复高考那年,他考上了大学。参加工作以后,曾先后担任过共青团商丘地委组织部部长,商丘市委办公室副主任,商丘市农业综合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党组书记、主任。
笔者:你如何看待自己的犯罪行为?
吕建华:回想我35年的工作经历,我真心地说,确实对不起党。1981年入党以后,党组织和各级领导一直很关心我,教育培养我多年,但是我却在思想和行为上背叛了党,背离了党的宗旨,损害了党的形象和威望,触犯了党纪国法,走上了犯罪道路。我真心实意地服从法院作出的有罪判决。党组织把我开除出党,纯洁了党的肌体,是完全正确的。
笔者:能说说你是如何走上犯罪道路的吗?
吕建华:可以。我利用审核企业申报的农业项目的职务便利,多次索要有关企业的贿赂款57万多元。同时,将世行贷款加强农业灌溉三期项目中的回补资金29万多元据为己有。另外,就是将个人费用在单位账上报销,逢年过节收受礼金。
笔者:入狱改造以来,是不是有了新的感悟或体会?
吕建华:人的进步或毁灭都是由自己来完成的。现在拿墙内墙外的自由对比,可以说,用失去15年的人身自由来代偿罪恶的贪婪,真是愚不可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