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8日至4月1日,我院开展“崇敬爱国主义精神捍卫英雄烈士尊严”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针对部分烈士陵园管理不善现象向相关镇政府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其履职尽责,切实维护英烈权益。
民行检察干警在实地走访中发现,白驹镇洋心洼英雄烈士纪念陵园、大桥镇潘丿英雄烈士纪念陵园、刘庄镇三圩英雄烈士纪念陵园等在内的6处陵园存在纪念设施老旧破损,碑文褪色严重,地面杂草丛生、垃圾散布等环境脏乱差问题,甚至还存在侵占英雄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内的土地种植油菜、蚕豆等农作物情形,极大破坏英雄烈士纪念设施庄严、肃穆、清净的环境和氛围,严重影响烈士亲属和学校、机关、社区等单位团体组织的瞻仰、悼念等纪念教育活动。
为加强对英雄烈士的保护,维护社会公共利益,我院分别向辖区内白驹镇、大桥镇、刘庄镇、新丰镇、草庙镇、三龙镇人民政府发出6份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积极履职,做好日常维护和修缮工作;健全英雄烈士纪念设施的管理和服务工作规范,落实专人管理维护,发挥英雄烈士纪念设施的积极作用,传承和弘扬英雄烈士精神、爱国主义精神;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杜绝侵占、破坏、污损英雄烈士纪念设施的违法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