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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类妨害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犯罪突出
2020-07-27 09:15:00  来源:检察日报

  史兆琨

  本报北京7月26日电(全媒体记者史兆琨)疫情防控、复工复产……围绕这些老百姓最关注的问题,检察机关做了哪些工作?记者今天从最高人民检察院了解到,今年上半年,全国检察机关严格依法办理涉疫案件,共批准和决定逮捕妨害疫情防控犯罪4480件5370人、起诉4527件5565人。

  在起诉的案件中,四类妨害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犯罪突出,分别为制售假冒伪劣防疫物资犯罪,虚假销售防疫物资的诈骗犯罪,哄抬防疫物资、生产物资、民生物资价格犯罪以及其他妨害疫情防控相关犯罪。如针对制售假冒伪劣防疫物资的,检察机关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起诉251人。

  精准服务疫情防控大局,顶层设计是关键。据最高检有关负责人介绍,在防控疫情和复工复产的特殊时期,最高检联合最高法等发布指导意见,明确将制假售假等9类犯罪作为打击重点,维护疫情防控社会秩序;联合公安部发布了“依法严惩哄抬物价犯罪典型案例”,严正警示不法分子;针对一些地方连续发生扰医伤医事件,会同国家卫健委等发布通知,及时发布相关典型案例,严惩7类涉医犯罪。

  在依法惩治妨害复工复产犯罪方面,检察机关充分考虑疫情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在司法办案中准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尤其是充分考虑民营经济复工复产存在的特殊困难,进一步落实少捕慎诉司法理念。加大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力度,助力企业渡过难关。慎重适用人身和财产强制措施,进一步降低涉民营企业案件审前羁押率。

  记者了解到,为助力企业尽快恢复生产经营,检察机关优化办案方式,切实加快办案进度,注重提升退回补充侦查工作质量,有效缩减了诉讼环节和办案周期。上半年,全国检察机关共提前介入涉疫案件6289件,占受理涉疫审查起诉案件的92.8%;提起公诉的犯罪案件,适用简易程序审结177394件,适用速裁程序77649件;办理审查起诉案件的退查数同比下降21.3%,延长审限数同比下降28.4%;自行补充侦查5222件,与去年同期相比上升8倍多。

  上半年四类犯罪严重影响疫情防控

  检察机关准确把握法律政策优化办案方式助推复工复产(全文见二版)

  编辑:黄韵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