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监狱巡回检察工作全面推开
范跃红
近日,以浙江省检察院检察长贾宇为组长的巡回检察组走进浙江省乔司监狱,对服刑人员教育改造情况、前一阶段检察机关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以及派驻检察室工作情况进行检察监督。由此,浙江省检察机关对监狱巡回检察工作全面推开。
“我们探索巡回检察的脚步一直没有停止,去年12月专门在全省部署开展了监狱巡回检察试点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积累了一些经验。”浙江省检察院副检察长王祺国告诉记者。
“巡回检察,就是要发现问题、推进整改落实”
“这是近半年来,检察机关对我们监狱的第二次巡回检察。上次是临平地区检察院组织的,这次是省检察院直接组织,由检察长带队,我们一定配合好工作,接受检察监督。”乔司监狱监狱长任金昌说。
记者了解到,这次巡回检察组不仅集中了浙江省检察院第五检察部的主要力量,还抽调了全省巡回检察的精干力量,共22人,分成现场巡察组、资料查阅组和现场谈话组开展工作。检察人员调阅查看了监狱有关案卷、会议记录、罪犯计分考核等资料,调看了监控录像和互联网监管信息,并随机选取部分服刑人员进行谈话。贾宇以主办检察官的身份到该监狱第一分监区实地查看了服刑人员劳动、生活和学习场所,并与一线监管民警及服刑人员进行谈话。
“检察组还专门到临平地区检察院派驻乔司监狱检察室,查阅了他们的工作台账和案卷材料。对派驻检察室进行检察,是我们巡回检察工作的一大特点。”王祺国对记者说。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对于在这次巡回检察中发现的问题,浙江省检察院将形成书面的巡回检察反馈意见,向浙江省监狱管理局反馈。同时,对派驻检察室工作的问题,该院也将书面提出整改要求,并限期整改落实。
“巡回检察,就是要发现问题、推进整改落实。”王祺国介绍,2018年12月,浙江省检察院在全省部署开展对监狱巡回检察试点工作。目前,该省检察机关共有6个市级院和2个派出院对辖区内18所监狱开展了巡回检察,其中常规巡回检察11次,对6个监狱进行专门巡回检察1次,机动巡回检察1次。试点半年多以来,巡回检察工作成效初步显现,各地检察机关共发现监狱刑罚执行、教育改造、狱政管理等各方面的问题115个,包括一批平时难以发现的深层次问题。
“检察院及时将巡回检察发现的问题通报给我们,并将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作为下一轮检察的重点,我们对此都很重视。今年5月,监狱管理局对巡回检察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专题研究,并在全省监狱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专项教育活动,切实推进了相关问题的深度整改。目前,115个问题中已有108个得到整改纠正,有效提升了监狱监管监督和执法工作水平。”浙江省司法厅厅长马柏伟说。
“‘派驻+巡回’,让监督更精准有力”
近日,湖州市中级法院对湖州监狱原民警钱某虐待被监管人罪案作出二审判决,维持一审法院作出对钱某犯虐待被监管人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的判决。与此同时,由衢州市检察院立案侦查的另一起民警涉嫌虐待被监管人罪案,法院也已开庭审理,将择日宣判。
“这两起分别是刑事诉讼法修改后浙江省检察机关立案查办的首例和第二例司法工作人员涉嫌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职务犯罪案件,这其中‘派驻+巡回’检察工作发挥了作用。”浙江省检察院第五检察部主任王美鹏说。
据介绍,早在去年8月,浙江省检察院提出了派驻与巡回相结合的工作模式。一方面发挥“驻”的便利,保留并整合原有派驻机构,及时有效掌握监管动态,从常规检察中发现解决问题。另一方面发挥“巡”的优势,采取不固定人员、不固定监狱、不固定时间的方式,灵活机动开展巡回检察,从巡回检察中发现解决问题。
“巡回检察,也是办案。‘派驻+巡回’,有利于实现巡回检察与查办职务犯罪案件的有效衔接、巡回检察与办理‘减假暂’案件的衔接,也让监督更精准有力。”王美鹏说。
衢州市三衢地区检察院检察长杜承熙告诉记者,从今年2月下旬开始,该院以“维护在押人员合法权益”为主题,在派驻检察室前期工作的基础上,先后对辖区内的四个监狱进行了首轮常规巡回检察,取得了成效。
“共发现监狱民警违法使用警械具、违规考核奖惩、伙食不安全卫生等侵犯服刑人员合法权益的问题33个,向监狱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6份,提出书面建议27条。另外通过检察还发现罪犯合法财物被公安机关扣押未及时返还问题线索9条,均已移送各相关单位处理。目前已督促公安机关等单位返还罪犯被扣押合法财物3.6万余元;发现刑事诉讼过程中职务犯罪线索1条,已移送本院侦查专班;发现因司法机关原因导致罪犯两次被审判严重影响罪犯减刑假释个案3件;发现审判机关减刑裁定不规范案件2件,已督促法院纠正……”杜承熙说。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浙江省检察机关在前期探索试点巡回检察工作中,善于创新方式方法,逐步建立健全巡回检察配套机制,不断推进巡回检察工作常态化和规范化,切实增强巡回检察监督实效。
“巡回检察,需要更多‘智慧’赋能”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浙江省服刑罪犯数量位居全国前列,监管改造和检察监督的任务都很重。该省检察机关以正在开展的“法律监督行动年、检察业务建设年、智慧检务提升年”活动为抓手,推进巡回检察与智慧检务相融合,积极提升巡回检察工作信息化水平。
余杭临平地区检察院一直是全国刑事执行检察信息化建设的“排头兵”。该院副检察长郁勇介绍,去年以来,该院又有多项“黑科技”诞生,并逐步推广到全省巡回检察中。该院根据巡回检察的需求,与海康威视公司、哈工大共同研究开发监内异常行为分析系统项目,已于2018年底通过验收。该系统将计算机视觉人工智能技术与检察机关视频监督业务相结合,将视频行为分析技术应用于驻所驻监视频分析过程中,探索监督场景中的人体异常行为模式,推动刑事执行检察方式由费时低效的“人工盯”向实时高效的“自动查”转型。该院还在最高检制定的《人民检察院监狱检察工作目录》的基础上,结合工作实践,进一步细化监狱检察的内容、重点和方法,依托智慧辅助平台的大数据分析,梳理巡回检察工作清单,打造巡回检察清单管理系统。
记者在郁勇的办公室看到,该院自主研发的巡回检察移动办公平台,可实时查看档案、记录工作、制作笔录、扫描回传、检索数据、更新档案,快速便捷开展工作,实现办公办案质效双提升。
“我们研发的减刑假释智能辅助审查系统更在实践中发挥作用。这个系统涵盖减刑、假释案件的档案智能管理、案件智能审查、案卡智能填录等功能,上线后仅耗时一周,就将2万余名在押罪犯的40余万项案卡信息通过该系统全部填入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将干警从大量的低效人工填录工作中解放出来,更多地聚焦于减刑、假释案件的实体审查和实地调查中。”郁勇说。
今年初,丽水市检察院在对辖区唯一的一所监狱、设立才一年余的浙江省之江监狱进行巡回检察时,聘请消防、医疗卫生系统3名专家一起参与,有效提升巡回检察组的专业性,通过巡回检察发现监区部分消防设备、医疗卫生设施不达标等4个问题。“正是借用‘外脑’的智慧,才使我们监督更到位。”该院副检察长葛朝华对记者说。
在浙江,借用“外脑”充实到巡回检察组,借食品药品监管、疾病预防控制、安监、消防等专业人员的“智慧”一起巡回检察,通过术业专攻、专案专办模式实现办案效能的最大化,已成检察人员的共识。
而在贾宇看来,巡回检察工作需要更多的“智慧”。“从监督理念到监督方式、方法,到监督质效的提升,都需要‘智慧’加持,才能实现巡回检察工作的双赢多赢共赢。”
“要进一步加强协作,真正把巡回检察‘提升改造质量和效果’的目标落到实处,向社会输出‘合格产品’,这是我们共同的目标。”7月11日,在对乔司监狱巡回检察前,浙江省检察院召开的全省检察机关全面推进巡回检察工作部署会上,贾宇与马柏伟不约而同地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