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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规范实施
2019-03-18 10:03:00  来源:检察日报

  韩兵吴鹏辉刘茜茜

  本报讯(记者韩兵通讯员吴鹏辉刘茜茜)“我一定认罪悔罪,洗心革面,珍惜检察院给我的宝贵机会……”近日,一起盗窃案犯罪嫌疑人李某在案件办结后,感激地对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富拉尔基区检察院检察官说。

  2018年10月,李某在建设银行富拉尔基支行办理业务时,见被害人曾某随意将一部苹果手机放在了ATM取款机上,顿时起了贼心,悄悄地“拿走”,后以200元的价格卖给他人。李某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积极赔偿被害人曾某经济损失,并取得其谅解,自愿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检察机关遂根据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依法对李某作出不起诉决定。

  自2018年初,齐齐哈尔市检察院将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办理刑事案件作为全市公诉重点工作,并在富拉尔基区检察院试点推行。

  据齐齐哈尔市检察院副检察长王风华介绍,通过建立“1+N”机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已经融入到了全市政法工作大环境之中,对外主动征求市中级法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意见建议,共同研究解决工作职责分工、诉讼程序衔接、办案流程简化、诉讼权利保障、值班律师制度落实等情况和问题,并起草制定了《齐齐哈尔市关于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办理刑事案件的实施意见(试行)》《齐齐哈尔市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办理刑事案件实施办法(试行)》等规范性文件,保证了工作开展规范化、制度化、法治化;对内强化公诉、侦监、案管等部门衔接配合,将“指定分案,当日流转”“慎批捕,不延押”“简化文书,快速公诉”等配套机制贯穿整个检察办案过程,形成了检察机关内部工作合力。

  2019年以来,齐齐哈尔市检察机关全面推行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办理刑事案件工作,坚持“快”字当先,快速研究部署,快速建章立制,快速培训推进。截至目前,齐齐哈尔市检察机关办理了109件认罪认罚刑事案件,收到较好的办案效果。

  编辑:王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