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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的孩子,不能说不养就不养
  来源:检察日报

  卢志坚王笛扬李晓婷

  “我们家囡囡刚和同学拿了苏州青少年足球赛的冠军,这两天高兴得不得了!”近日,江苏省张家港市检察院检察官杨勇回访被救助女孩小敏(13岁,化名)时,小敏的继父跟他分享了这个好消息。

  一年多以前,小敏的母亲病逝。之后,小敏跟着继父生活。继父是盲人,收入微薄,两人生活十分艰难。小敏曾给生父打电话求助,但遭到了拒绝:“我跟你妈妈当初离婚时说好的,你不随我的姓,我就不养你了,以后别给我打电话了。”

  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2021年7月20日,在当地社区工作人员的引导下,小敏来到张家港市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在法律援助中心的帮助下,小敏准备起诉自己的父亲,以得到抚养费。

  当时,张家港市检察院的检察官正好在法律援助中心走访。了解到小敏的遭遇后,检察官立即和法律援助中心的律师、社工一同来到小敏家。经过全面调查核实,检察官认为小敏的情况完全符合民事起诉条件,检察机关应该支持起诉。

  2021年8月5日,张家港市检察院发出支持起诉书,支持小敏对其生父提起诉讼,追索抚养费。最终,在法院的调解下,小敏与其生父达成调解协议,小敏生父承诺每月给小敏600元抚养费。

  为给予小敏更多关爱和帮助,检察官根据法律规定对小敏启动了司法救助程序。通过审查核实有关资料并报市委政法委审批同意后,张家港市检察院为小敏申请到了5000元司法救助金。小敏的继父收到救助金后,激动地说:“谢谢你们,谢谢你们……”

  同时,张家港市检察院将相关情况移送给市民政部门。市民政部门在核实后,立即为小敏设立了单人户低保账户,每月打入固定的低保资金,为小敏的日常生活提供基本保障。考虑到小敏尚未成年,该院与民政部门共同决定,委托当地街道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的一名“社区妈妈”持续跟踪小敏的心理状况,帮助小敏消除心理障碍,重振生活信心。

  2021年8月,经过检察官积极推动,小敏作为体育特长生入读一所公办中学。2022年6月30日,检察官到学校回访时,发现小敏长高了,也变得更自信了。“学校为我提供了阳光午餐,不用再交伙食费了。每天都有老师和‘社区妈妈’的关心,我还能和小伙伴们一起参加足球训练,生活非常充实……”小敏开心地说。

  “天气炎热,骑车要注意安全和防晒。”得知小敏骑车上下学,检察官特意叮嘱道。

  据悉,张家港市检察院坚持从“爱”出发、从“帮”入手,在维护未成年弱势群体合法权益、解决其家庭急困问题的同时,切实关注他们的核心需求,尽可能帮他们走出困境。2021年以来,该院共办理未成年人司法救助案件32件,发放司法救助金21万元。

  编辑:黄韵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