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报复昔日恋人,吴某放火点燃曾女士房间里的衣物被褥,导致房屋内电器、床柜均被烧毁。5月26日,经湖北省洪湖市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放火罪判处吴某有期徒刑三年。
2012年,吴某同曾女士成为了恋人。2021年11月,曾女士同吴某分手后结识了严先生。吴某看到昔日恋人有了新欢,就想要回往日曾女士借的16.5万元,但曾女士迟迟未还,两人还在社交软件里相互谩骂。为此,吴某心生怨恨,产生了报复的想法。
今年2月的一天,吴某酒后来到曾女士的出租屋,联系开锁人员时谎称自己是该出租屋的租户,因钥匙遗落在屋内所以需要帮忙开锁。房门打开后吴某将室内的衣物和被褥等物品堆放在房间中央,用打火机引燃后离开。着火后,隔壁住户拨打了119,消防员赶到现场将火扑灭。经物价评估,吴某造成损失2.8万余元。吴某到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
办案检察官认为,吴某为发泄心中不满,实施放火行为,虽然经过消防员及时扑灭未造成人员伤亡和重大财产损失等严重后果,但其放火地点位于居民区内部中心地段,其行为已经对公共安全造成了危害,构成放火罪,应追究其相应的法律责任。
(蒋长顺李晓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