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浠水:支持起诉维护幼童权益并推动开展住宿行业违法违规接纳未成年人专项整治
戴小巍戈薇徐威
本报讯(记者戴小巍通讯员戈薇徐威)宾馆服务人员未履行登记、询问义务就接待成年男性和幼女入住,以致发生幼女被性侵案件。经湖北省浠水县检察院支持起诉,某宾馆日前被法院判决赔偿原告精神损害赔偿金5000元。“我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会尽最大能力进行补偿,以后加强经营管理,不让此类事件再次发生。”被告宾馆法定代表人陈某在法庭上作出承诺。
2021年7月,浠水县城区某宾馆内发生了一起性侵幼女案。检察官在办案过程中发现,涉案宾馆未在公共区域安装监控设备,已有的监控设备老旧;接待成年男性和未成年女性共同入住时,没有履行登记、询问义务;在发现有违法犯罪可能时,也未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最终导致幼女被性侵。今年1月,浠水县检察院向该县公安局制发检察建议,建议其对涉案宾馆进行停业整顿,并予以行政处罚。
被害人小丽(化名)被侵害后,心理和精神遭受严重创伤,她的母亲强烈要求宾馆给予精神赔偿。办案检察官认为,宾馆存在一定过错,应当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在征求被害人及其监护人意见后,该院依法支持起诉。
办案脚步并未停止。针对未成年人入住宾馆问题,浠水县检察院在对近两年来办理的类似案件统计后发现,一人登记、携多人入住而引发的刑事案件占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比重较大。为彻底堵塞监管漏洞,该院向公安机关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其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开展宾馆、酒店行业违法违规接纳未成年人专项整治行动,依法建立健全未成年人入住宾馆、酒店监督和保护机制,加强对从业人员的法治宣传教育。
收到检察建议后,公安机关迅速开展专项清查行动,将宾馆、酒店行业接纳未成年人异常入住作为日常清查的重点,对违规的8家宾馆、酒店作出行政处罚。此外,该院还专门制作了倡议书,联合公安机关将倡议书张贴在全县176家宾馆、酒店等住宿场所的醒目位置,督促从业者严格依法规范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