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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任由“北方民族的历史画卷”毁损灭失
  来源:检察日报

  内蒙古阿拉善:发出诉前检察建议推动岩画资源保护

  沈静芳戈燕明

  本报讯(记者沈静芳通讯员戈燕明)“岩画保护的整改工作初见成效,检察机关将以召开听证会的形式听取各方意见,决定是否提起行政公益诉讼,并将持续跟进岩画保护工作的落实情况,共同努力让承载着远古人类神秘信息的岩画存下来、活起来。”近日,在开展岩画保护实地核查时,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阿拉善盟分院(下称阿拉善盟检察分院)检察官发现监管部门已对辖区内岩画采取了一系列保护措施。对于下一步工作,检察官与监管部门工作人员进行了现场沟通。

  岩画被称为“北方民族的历史画卷”,是一种不可再生资源。阿拉善南部地区岩画分布广、数量多,具有较高的历史文化和艺术价值。阿拉善盟检察分院检察官在履职中了解到,岩画存在被破坏、挖掘、撬盗等情况,该院遂及时成立工作组赶赴现场,进行了无人机取证等初查工作。

  经过调查,工作组发现监管部门对辖区内岩画保护不够重视,岩画保护区未设置无线网络监控、保护标志牌、网围栏、保护界桩等设施,人、畜均可随意攀爬接触岩画本体,现场存在人为刻画、拓印的痕迹,岩画自然风化的情况也较为严重,大量岩画存在被持续破坏的安全隐患。2021年12月1日,该院对此进行公益诉讼立案。

  同年12月20日,阿拉善盟检察分院向监管部门发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提出加大对岩画保护基础设施、设备和经费保障的投入,积极开展岩画保护规划、项目申报、文物执法,建立岩画保护长效工作机制等建议。

  收到检察建议后,监管部门高度重视,成立了岩画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岩画保护工作实施方案》,并与毗邻的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市文物保护部门召开座谈会,沟通岩画保护协作配合工作。经过进一步普查,监管部门在阿拉善南部地区新发现岩画100余幅,单体画面500余幅。在此基础上,监管部门建立了岩画数据库,补充完善了岩画“四有”档案,在岩画重点保护区域设立岩画保护和岩画安全直接责任人公示牌21个,实施精品岩画围封保护30余米,购置无人机1台开展定期巡查。监管部门还采取一周一报的形式向检察机关通报了上述整改工作的推进情况,并于今年2月8日提交了落实岩画保护情况的整体报告。

  编辑:黄韵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