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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久生:用匠心雕琢品质
2022-06-13 09:17:00  来源:检察日报

  刘立新胡传仁李佳吴晓军

  黄久生(左二)和工友交流施工中的技术问题

  黄久生(中)在工地上为工友们宣讲全国两会精神

  黄久生党的十八大、十九大代表,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河南省潢川县驻郑州流动党工委书记

  他是建筑队长,带着工友们用双手建起一座座高楼;他也是人大代表,围绕农民工诉求提交议案和建议,并立足本职为检察工作积极建言献策。黄久生,党的十八大、十九大代表,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河南省潢川县驻郑州流动党工委书记。“对匠心、精品的坚持,是我毕生的追求。匠心精神的价值在于精益求精、追求极致,专业、专注,且孜孜不倦。”他说。

  秉持诚信准则打造精品工程

  今年初夏,已经竣工的郑州市一处主体工程工地上,潢川县双柳树镇李楼村的李成国正带着300多人的施工队进行水电施工。

  “大家都是潢川县人,1999年以前都是只会种地的农民。”李成国说,2000年,他跟着黄久生来到郑州进入工地干活。两年后,黄久生建立农民工夜校培训班,帮助进城务工的农民工学习建筑工程专业施工技术,李成国在这里通过学习成长为一名技术工人。

  昔日的潢川地少人多,交通闭塞,农民没有致富门路。1983年,18岁的黄久生离开这里到郑州某建筑工地当了一名运土推车的小工。经过努力,他从打杂的小工,逐渐成长为建筑施工的行家里手。1986年第一次回乡,黄久生决定带村里人出来一起干建筑。当年,40多名老乡积极响应。

  随后,黄久生建立多个劳务输出基地,在工地开办农民工夜校,通过传帮带让大家吃上技术饭、领上高工资,成为家乡农民工的领路人。

  在工友们眼中,黄久生为人和善,但对工程质量的要求却极为严苛。一次,绑钢筋的工友没有严格按照技术规范完成工作,每个细钢筋的距离都大了一点点。黄久生拿尺子测量发现后,让工友全部返工重做。还有一次,一名工友打的水泥柱子有蜂窝面,虽然对工程质量影响不大,但黄久生也要求大伙砸掉重打。

  “验收能过关,但咱良心过不了关!”黄久生告诉大家,要想在城市里立住脚跟,有发展,必须靠“诚信”这两个字。

  2020年冬季,黄久生带领工友承建郑州市一重点项目建设工程。承建单位明确提出要求:春节前完成基础筏板钢筋绑扎和浇筑任务。

  工人们为了赶工期,垫层收光有些毛糙,发包方和监理都觉得问题不大。黄久生到现场检查后,非要工人剔凿重做。对此,项目管理人员和工人都有些想不通,认为黄久生是在找茬。

  工程重做后,多花钱买材料不说,剔凿、修补、做防水还耽误了工期。为了打造精品,黄久生亲自督战,和工人们加了一个星期的夜班。时值数九隆冬,寒风凛冽,地上滴水成冰,可黄久生和工人们干得热火朝天,最终如期完成工程。

  在黄久生的带领下,他的施工队逐渐积累起良好口碑,也取得了骄人的成绩:参建工程总共获得70余项省、市优质工程奖,曾两次获得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

  聚焦群众诉求回应民生期盼

  “不仅要做‘有心’的代表,还要做‘有为’的代表。大家找你帮忙,是信任你,因为你是人大代表嘛!”黄久生觉得,作为一名来自农民工群体的人大代表,不仅要替农民工反映问题,更要为农民工排忧解难。

  在代表履职的第一年,黄久生提了3份建议,都与农民工群体相关,涉及加强农业科技培训促进农民工返乡创业、随迁子女教育等。“对农民工来说,打拼一辈子,最盼望的是能融入城市,享受城市生活的便利。”黄久生表示,随着各项改革举措的深入实施,农民工在城市中享受到越来越多的政策扶持,但仍然有很大改善空间,“我也会持续不断地为大伙鼓与呼。”黄久生说道。

  “提议案、建议是人大代表参政议政的重要途径。要想写出高质量的建议,必须深入思考、扎实调研,以匠心精神雕琢每一份建议,目光所及之处,双脚走到的地方,思想才能抵达。”黄久生感触颇深。

  作为来自基层的农村人大代表,这些年,黄久生重点关注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为了提出更高质量的建议,他深入走访,积极为乡村产业发展和农民增收致富想办法、找出路,先后提出《关于对脱贫的县实行科技创新结对帮扶的建议》《关于取消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级别称号评定名额限制的建议》等,得到国家有关部委的积极回复。

  25件建议、19次调研、13次发言——这是黄久生这几年上会的“成绩单”。黄久生告诉记者,经常有群众找他反映情况,“其实,群众反映的问题大多是身边事,但每一个诉求背后,都是群众沉甸甸的期待,这也督促我要不断提升履职能力,更好地肩负起代表的责任。”

  期待以“求极致”精神办好每一起案件

  “作为办案人员,不能做案件流水线上的‘操作工’,而应该成为一名‘办案工匠’,用心办好案件,提升办理每一起案件的‘附加值’,让公平正义看得见、摸得着。”谈起检察工作,黄久生有着深入的思考,信阳市检察机关办理的一起知识产权案让他记忆犹新。

  这是一起侵犯商业秘密案件。被侵害的公司是信阳科美公司。该公司是一家集工业保温材料和建筑保温材料研发、生产及销售于一体的建筑节能高科技企业,其自主研发的“轻质石材保温板”被认定为国际先进技术。

  2017年,科美公司发现安徽某公司生产销售的产品竟然与自己的产品高度相似,遂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没有立案。信阳市检察院了解该公司诉求后,依法进行法律监督。

  本案属于知识产权犯罪,在犯罪证据提取上具有很强的专业性,在技术性事实审查方面也有很多法律难点。为了办好此案,信阳市检察机关抽调经验丰富的员额检察官组成专业化办案团队,提前介入引导侦查,与公安机关专案组就讯问技巧、追捕主要犯罪嫌疑人、司法鉴定事项等共同会商研讨。

  最终查明,2016年,科美公司原技术总监韩某在该公司工作期间,利用工作便利,通过电子邮箱分别向安徽某公司董事长石某、技术总监刘某发送涉密文件,石某则安排将涉密文件内容用于生产盈利。

  “案情真相大白,信阳市检察机关没有一诉了之,更多地是想把‘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的理念落实好,通过监督推进企业良性竞争,创造优质的法治化营商环境。”黄久生告诉记者。

  后来,信阳市检察机关多次组织双方代表进行调解,最终促使双方企业达成了和解协议,石某赔偿被害公司损失1060万元。2021年7月20日,石某等三人因涉嫌侵犯商业秘密罪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经过审理,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采纳了检察机关提出的量刑建议,判处三名被告人相应刑罚,并处罚金。事后,两家企业都恢复了正常生产经营。

  “水深则鱼悦,城强则贾兴。良好的营商环境是滋养企业发展的丰厚土壤,信阳检察机关对该案的成功办理,有助于企业良性发展,希望检察机关继续以求极致的精神办理好每一起案件。”黄久生说。

  编辑:黄韵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