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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书公开保障群众知情权
2021-10-12 16:55:00  来源:大丰检察  作者:蒋晓莉

  自2014年高检院部署深化检务公开工作以来,大丰检察院一直高度重视法律文书公开工作,本着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精神,依法公开起诉书、刑事抗诉书、不起诉决定书等法律文书,保障群众知情权。

  把牢入口关。遵循一个窗口对外的规定,严格规范法律文书的登记、流转工作,法院送达文书一律经案管大厅接收,批量审核判决案卡填录日期,建立文书公开逐案销号制度,确保不错不漏。

  建立联络点。与各业务部门建立联络员制度,安排专人负责,做到事前提醒、事中检查、事后跟踪。对邮寄送达的法律文书,业务部门收到后及时与窗口部门沟通,以便及时补登记。

  用好大数据。充分利用检察业务统一应用系统和案管大数据平台,加强对法律文书公开的流程监控。每天浏览平台流程监控按钮,保证第一时间发现预警案件,及时提醒业务部门做好相应的文书公开工作,确保无超期。

  确保无疏漏。在常态化的法律文书公开工作以外,要做好定期核查工作,每月月初,对上月已经公开的法律文书进行复查,删除重复公开文书。

  编辑:黄韵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