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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市大丰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0-01-08 10:02:00  来源:盐城市大丰区人民检察院

  ——2020年1月5日在盐城市大丰区第十五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区人民检察院代检察长许正胜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列席同志提出意见。

  2019年工作回顾

  2019年,在区委和上级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区政府、区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我院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区委“两高”目标决策部署,依法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努力做人民群众美好生活的法律守护者。

  一、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纵深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坚持把打击锋芒对准人民群众反映最强烈、最深恶痛绝的各类黑恶犯罪,出快拳、下重手,守护一方百姓安宁。

  加强组织领导。院党组始终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置于突出位置,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破解难题、纵深推进。批准逮捕18人,提起公诉15人。突出办理了中央督导组交办的全市黑恶犯罪案件4件、上级交办的5名外地公安“线人”组成的恶势力犯罪团伙案等一批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严格落实重大敏感案件报告备案制度,两篇专题报告得到区委主要领导批示肯定。两名干警受到市检察院表彰。分管检察长受到省检察院嘉奖。我院被市检察院表彰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

  注重精准办案。在区扫黑办的直接领导下,坚持“一个不放过、一个不凑数”原则,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法律关,从源头上确保不枉不纵。提前介入黑恶案件2件,组织参与案件会商15次,改变定性3件,排除涉恶认定1件。在办理杨某某、陈某某涉黑案中,认真厘清组织成员的地位与罪责,将1人由非组织成员调整为组织成员,追加认定犯罪事实2起,追诉1人。

  突出快捕快诉。发挥“捕诉一体”优势,落实繁简分流机制,实行定人包挂跟进、全程同步介入、专人驻点办案,引导侦查取证,及时提出案件定性、法律适用意见,实现全程提速。充分运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促进瓦解黑恶势力“攻守同盟”,提高诉讼效率。审查逮捕平均办案周期比法定期限缩短了60%,审查起诉平均办案周期比法定期限缩短了30%。相关做法在国家级学术论坛上作经验交流。

  二、主动强化检察作为,全力服务全区高质量发展

  围绕区委“三新”定位,服务“四大经济”和“六项工程”,创新举措,积极作为,精准履职,致力为全区高质量发展贡献检察力量。

  服务打造全国飞地建设新样板。健全完善服务“飞地经济”发展的10条意见,得到区委主要领导批示肯定。与沪苏大丰产业联动集聚区、驻丰上海农场及重点企业,建立科级干部挂钩服务机制,常态化开展走访60余次。与上海四岔河农场检察院开展结对共建,针对驻丰上海农场寄押在丰的8名犯罪嫌疑人,依法开展监管活动监督。针对川东港、农干河河道污染问题,开展检察建议“回头看”专项行动,助力高质量建设北上海。响水“321”特大爆炸事故发生后,第一时间出台《关于深化安全生产检察工作的实施细则》,牵头开展全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联动专项检查活动,摸排案件线索10条,发出检察建议14件,并形成专题报告,供区委主要领导决策参考。

  服务打造全省沿海开发新高地。依法起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经营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56人,依法起诉发生在港口、仓储、物流等领域犯罪18人,致力以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助推沿海开发。严厉打击侵害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犯罪28人,依法稳妥办理企业人员犯罪34人,对涉案企业经营者、管理者、科技带头人慎用强制措施、慎用起诉权,不起诉4人,致力以检察的力量“筑巢引凤”“安商暖企”。办理某民营企业高管徐某某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获评“全省优秀案件”。在全省首次运用“检商对话”机制,对某房地产公司负责人依法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相关做法得到省人大常委会领导和省市检察院主要领导批示肯定。该案获评“全省保护民营企业典型案例”,入围2019年度“全省十大法律监督典型案件”评选。

  服务打造全市绿色发展新标杆。主动参与“263”“三治三化”专项行动,与公安、法院等部门建立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联动机制,在生态环境局挂牌设立联络室,常态化开展联动保护。依法批捕污染环境、滥伐林木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10人。开展“守护海洋”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推行“河长制+检察”工作模式,被评为“全省法律监督典型事例”。盐城市人大常委会专题调研我院生态检察工作,并给予充分肯定。

  三、始终聚焦“中国之治”,着力维护社会安全稳定

  紧扣区委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部署,找准影响社会安全稳定的风险点,加大惩治力度,助推“中国之治”。

  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全年,依法批捕200人,起诉633人。突出维护国家政治安全,起诉邪教组织犯罪26人;突出守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依法起诉张某某、吴某等人销售走私牛肉案,涉案牛肉35余吨,涉案金额225万余元;突出维护廉洁政务环境,决定逮捕贪污贿赂犯罪5人,起诉5人。依法办理了市检察院指定管辖的某法院法官洪某某受贿案。

  保护弱势群体权益。依法起诉强奸、猥亵、敲诈勒索等侵犯妇女、老人权益犯罪10人,起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5人。注重对未成年人的教育、感化、挽救,不起诉涉罪未成年人16人。结合办案,向相关单位发出检察建议,倡议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师德师风教育月”活动,推动最高人民检察院“一号建议”发挥“一号效果”。深化“星星点灯”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品牌,开展“防性侵、防欺凌”等校园宣讲活动30余场次,6名干警被辖区中小学校聘任为“法治副校长”。

  参与创新社会治理。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化轻微刑事案件轻缓化处理、矛盾化解、司法救助等工作,对社会危险性较小的,不批捕24人;对犯罪情节轻微的,不起诉13人。精准研判社会治理薄弱环节,发出行政执法检察建议10件。认真做好“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工作,对189件群众来信来访,均在7日内程序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对12名生活确有困难的刑事被害人及其近亲属,发放司法救助金19.8万余元。全力做好新中国成立70周年大庆安保维稳工作,实现进京赴省涉检信访“零记录”。相关做法被《法制日报》专题报道。

  四、深耕细作监督主业,促进实现社会公平正义

  坚持惩治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并重,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

  强化刑事侦查和审判活动监督。监督立案3人,纠正漏捕7人,纠正漏诉7人,监督纠正侦查活动违法10件,自行补充侦查9件。监督纠正刑事审判活动违法3件,提出刑事抗诉1件。全面推进刑事办案智能辅助系统应用,盗窃、故意伤害、交通肇事等8个办案模块全面上线运行。周某某等人“网络水军”非法经营案,获评2018年度“全省十大法律监督典型案件”。

  强化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监督纠正刑罚执行活动违法5件。监督纠正监外执行活动违法5件,其中,监督纠正漏管2人。监督收监2人。监督撤销拜某某监外执行案,获评“全省精品案件”。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活动,发出变更强制措施检察建议30件;开展维护在押人员合法权益专项监督活动,监督纠正不当情形3件;开展财产刑执行专项检察活动,监督财产刑执行31人,执行到位269.3万元。

  强化民事和行政诉讼活动监督。对生效民事裁判,提出再审检察建议36件,提请民事抗诉2件。监督纠正民事执行活动违法8件。依法监督涉嫌“套路贷”犯罪的刑事被告人杨某某虚假诉讼系列案件36件,涉案金额477.7万元。以行政非诉执行专项行动为切入点,紧盯食药环、国土等领域,及时发出检察建议,促进依法行政。

  五、紧紧抓住改革契机,有效推动检察工作科学发展

  以钉钉子的精神狠抓各项改革任务落地见效,不断增强检察事业科学发展的内生动力,努力向人民群众提供更多更优的法治产品、检察产品。

  做好检察公益诉讼工作。依法办理各类行政公益诉讼案件26件,发出一审诉前检察建议11件,奖励公益诉讼举报人2人。立案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2件。对沈某某销售假药案,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法院判决支持。探索公益诉讼“等”外案件办理工作,开展“崇尚爱国主义精神捍卫英雄烈士尊严”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向辖区6个乡镇政府发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均得到整改落实。《清风苑》记者专程来院采访报道。

  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坚持以“严格依法适用、积极稳妥推进”为导向,认真审查全案证据,全面告知权利义务,确保认罪认罚真实自愿。适用认罪认罚程序办理案件283件333人,占案件总数的65%。对每一起认罪认罚案件均提出量刑建议,量刑采纳率87%。建立值班律师制度,集中为认罪认罚案件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260人次,占认罪认罚案件的78%,实现办案质量效率“双提升”。

  推进各项检察改革任务。深化内设机构改革,按照“现有部门为主,参考专业经历,平衡队伍结构,考虑个人意愿”的原则,合理调整八大内设机构的人员结构、工作职能、办公场所等。实行“捕诉一体”办案模式,发挥“谁批捕、谁起诉”工作优势,落实检察官终身责任制,提高捕诉案件办理质效。推进办案中心规范化建设,构建集讯问、询问、约谈、远程提审、律师接待、信访申诉等办案活动于一体,全空间封闭、全范围监控、全过程防范的办案平台,确保刑事办案的规范、安全、高质、高效。

  六、全面打造检察铁军,不断夯实检察事业根基

  大力推进检察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全面打造四个“铁一般”的检察铁军,切实履行好党和人民赋予的崇高政治责任和神圣职责使命。

  突出思想政治建设。认真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扎实开展“正风肃纪、规范司法”专题整治活动,围绕“40个有没有”和“10个怎么办”,引导全院干警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班子成员带头“上讲台、讲党课”,分享学习体会,传授办案经验,以“头雁”效应带动队伍整体提升。结合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组织开展大合唱、演说会、先进事迹报告会等活动,激励全院干警争先进位。

  狠抓专业素能建设。实施检察英才计划,推进“小课堂”建设,深化“青蓝”工程,组织开展文书说理、案例答辩、庭审风采竞赛等实战练兵活动。推进办案团队建设,组建黑恶犯罪、职务犯罪、公益诉讼等6个专业化办案组,一批业务定位准、办案能力强的专业化团队正在形成。全年,集体和部门受上级表彰17次,个人受上级表彰39人次。

  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坚决贯彻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对检察工作的决议、审议意见,主动向人大常委会、政协常委会报告工作,认真落实代表委员提出的意见建议。加强与人大代表的联络,班子成员带队走访人大代表,举办“共和国劳动者走进检察机关”“检察护航民企发展”等开放日活动6场次,邀请代表委员、各界群众走进检察、了解检察、评议检察126人次。深化司法办案信息公开,发布重大案件信息52条、程序性信息943条、法律文书351份,确保检察工作在人民监督下砥砺前行。

  各位代表,2019年我们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清醒地认识到,当前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困难和不足:一是在服务大局上,检察服务的精准度与全区发展的高速度还有差距,检察贡献度仍有待提升;二是在业务发展上,检察产品的供给与人民群众的期盼还有差距,司法办案的质效仍有待提高,检察宣传的力度仍有待加大;三是在队伍建设上,检察人员的能力素质与新时代检察工作的发展要求还有差距,专家型、领军型人才队伍建设仍有待加强。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以改进。

  2020年工作安排

  2020年,我们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区委十二届九次全会决策部署,践行“两海两绿”,服务“四大经济”,助力“中国之治”,担当作为,勠力同心,为决胜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贡献检察力量!

  一是聚力提升检察工作在全区高质量发展中的贡献度。围绕项目建设“牛鼻子”,开展服务发展“十大专项行动”,优化营商环境;围绕重大风险防控,精准办好危害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犯罪案件,维护社会稳定;围绕污染防治,开展“守护黄海湿地”专项行动,督促修复生态损害,守护碧水蓝天;围绕精准扶贫,强化司法救助,降低因案致贫风险,助推全面脱贫。

  二是聚力提升司法办案在推进社会治理中的贡献度。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健全遏制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长效机制,夺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面胜利;深化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专项行动,保障人民群众吃得放心、用药安全;深化打击知识产权犯罪专项行动,维护公平、法治、健康、有序的市场环境;深化“安商暖企”行动,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充分释放检察善意。

  三是聚力提升检察监督在维护公平正义中的贡献度。实施“四轮驱动”战略,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按照“理性规范、质效优先、捕诉一体、专业精准”的要求,做优刑事检察;按照“夯实基础、深化监督、用好外脑、扩大影响”的要求,做强民事检察;按照“选准切口、加大力度、双向监督、彰显价值”的要求,做实行政检察;按照“把准定位、积极稳妥、突出效果、多赢共赢”的要求,做好公益诉讼检察。

  四是聚力提升改革成果在优化办案质效中的贡献度。推进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健全检察环节“诉前引导、审前过滤”机制,落实证据裁判原则。认真听取律师和当事人意见,依法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刑事速裁等制度,构建新型检警、检法、检律关系。适应媒体融合发展要求,加强对外宣传,讲好检察故事,提升司法公信力。

  五是聚力提升检察干警在争先创优中的贡献度。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严格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加强新型办案团队建设,抓好青年人才培养,努力打造新时代“四化”检察队伍。强化正风肃纪,落实“两个责任”,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向纵深发展。

  各位代表,新时代呼唤新担当,新担当绘就新画卷。新的一年,我们将自觉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认真贯彻落实本次会议精神,主动接受区人大和社会各界监督,立足新起点,勇担新使命,争创新业绩,努力为决胜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编辑:黄韵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