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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越感恩的季节
2019-10-30 15:03:00  来源:盐城市大丰区人民检察院

  “感恩”,牛津字典里的定义是:乐于把得到好处的感激呈现出来且回馈他人。而在检察官的心中,感恩不仅是一种情愫已润泽生命,更是一种态度会鞭策工作。聆听十一月的脚步,因收获而厚重,因向往而轻盈,我们感恩无边……

  感恩伟大的党——

  1931年11月7日,中华苏维埃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在江西瑞金召开,确立了包括检察制度在内的人民司法制度。于是,人民检察事业根植红都,开始了她的光辉启航。

  感恩伟大的祖国——

  1982年的国家根本大法首次明确规定: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这是一场旷世神圣的典礼:祖国把“治官之官”的长剑,依法交给我们高高举起,道义在肩,责任如山。

  感恩伟大的人民——

  “人民”是检察官永远的姓、永远的源、永远的根。为了心中这道深深的“人民”的印记,我们每一位检察人的名字都交织着柔与刚,凝结着情与爱。

  感恩那些检察前辈们的历经风雨,薪火相传;感恩长期关怀、支持和帮助我们的各级领导和社会各界人士,阳光雨露,点滴在心;感恩曾经的、所有的艰辛和困难,给力我们走向睿智和成熟。感恩有你,感恩有我……十一月行动进行时,感恩无期;从细处做起,感恩无痕;从和谐社会的广角去施恩,感恩无疆。

  十一月,一个感恩的季节。我们正在穿越,从叶的厚度,直抵那雪的高度……

  编辑:黄韵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