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甸区田井川
“在这片辽阔的土地上,到处都有明媚的风光”,这首歌,这句词,伴随着我在民行检察岗位上的进步成长,已植入我内心深处。
来到蔡甸区检察院工作5年,我这个来自北方的“糙小伙”的思乡之情被蔡甸这钟灵毓秀的鱼米之乡日渐抚平。
2015年7月,湖北省被确定为公益诉讼试点省份,我们民行部门又多了一项新职能——公益诉讼检察。我不仅是这次重大司法改革的见证者,更是亲历者。
记得2017年初,我院接到侦监部门移送的雷某污染环境公益诉讼线索。经调查发现,雷某承租蔡甸区一卫生所的厂房,在未建设任何水污染防治环保配套设施的情况下,将生产废水通过墙边水沟直排至工厂外空地。经环境保护监测站监测,废水有可能对周边地表水、土壤和地下水造成严重污染。青山绿水不容破坏,同事们摩拳擦掌准备打好这场“硬仗”。
为做好起诉前的充分准备,我和同事们多次联合区环保部门到案发现场对水样进行勘测检验,上门走访当地群众,并联系环保方面的专家,多次征询意见。同时,及时向上级报告请示,得到了上级检察机关的大力支持和具体指导。经过前期的大量工作,2017年9月,区法院对该案作出判决,支持了我院全部诉讼请求,雷某也认识到自己行为的危害,积极赔付了环境损害修复费用21万余元。
成为祖国检察事业变化的一部分,见证着、推动着检察事业的发展,何尝不是生活在新时代的我们的幸运?想到这里,总有一段熟悉的旋律在我心里默默流淌:“这是美丽的祖国,是我生长的地方,在这片辽阔的土地上,到处都有明媚的风光。”
(整理:翟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