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检察院】
周瑱陆梦丹王辉

无锡滨湖:督促开展生态修复
湖风轻畅,春意盎然。3月6日上午,正值植树节前夕,我来到无锡市滨湖区冠嶂山西南坡的“生态修复性执法示范点”内回访“老友”,180棵熟悉的榉树、朴树郁郁葱葱,长势喜人。然而就在一年前,这里还是一片林木尽毁的萧瑟土坡。
滨湖区依山傍水,绿色资源丰富,但过去,生态环境违法案件频发。家住冠嶂山以卖杨梅谋生的老冯,就一直觉得山坡上社区种的公益林碍事,为了给自己种的杨梅树腾出地方,增加收益,他先后十余次将自家杨梅林附近的树木全部毁坏。结果被护绿队巡逻时发现。
经统计,公益林受损面积2亩,被毁树木共计105株,价值8000余元,老冯因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被公安机关移送滨湖区检察院审查起诉。2018年2月,刚分配到新成立的食品药品和环境资源犯罪检察部的我接手了这起案件,并以上述罪名对老冯提起公诉。
在和老冯的交流中,我感觉到他很沮丧,一方面他认罪服法,但另一方面也道出自己的苦衷:“这些树挡着杨梅采光,每年杨梅收获都欠丰,以前看到别的村民也这么做,我以为不要紧,谁知犯了大错。”
考虑到该案有现实教育意义,为了避免出现“人坐满刑期,荒山依旧在”的局面,我在追究刑事责任的同时,积极探索追究民事赔偿责任。经汇报,院里决定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老冯赔偿林木被毁损失,并补植恢复被毁生态环境。该案经调解,老冯自愿购买树苗,并支付生态修复费4万余元用于林木养护,保证用心打理,弥补犯下的错误。最终法院对老冯从轻处罚,适用缓刑。
去年的植树节这天,我陪着老冯来到案发现场,一起种下了榉树、朴树、榆树等树苗,以恢复被破坏的环境。许多村民也自发前来帮忙,纷纷表示没想到砍几棵树就犯法,也懂得了盗伐林木的严重危害。
之后,我也定期前来复核,在老冯的精心养护下,林地资源渐渐得到了有效恢复,这片补植林木地也被区里确定为“生态修复性执法示范点”。
今年的植树节,望着眼前这片绿意点点的公益林,我深切地感受到,在“绿色司法”理念下,对破坏生态环境类案件采取补植复绿、增殖放流等生态修复方式来护航绿水青山,才是公益诉讼的应有之义。
下山的时候,刚巧碰到前来查看树木的老冯,他热情地招呼道:“检察官同志,你又来啦,我们山里人做事言出必行,你看,这些树已经开始发芽啦。”我抬起头,但见春风一吹,我们亲手植下的树木已纷纷冒出了新芽,缀满枝丫。
(口述:周瑱/整理:陆梦丹王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