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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检为人民
2019-02-15 09:31:00  来源:盐城市大丰区人民检察院

  从检为人民,这是人民检察院的“人民性”属性所决定的。“人民检察为人民”,人民检察院是党领导下的国家司法机关,是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机器的重要组成部分。检察权来源于人民,必须用来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对检察机关来说,执法为民是其宗旨,这就要把维护好人民权益作为检察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目前,我们正在深入开展“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实践活动,想要使活动取得效果,这关键在于我们检察官心中要有“人民”二字,时刻把人民的利益放在心中,用好人民赋予的检察权,为人民办好案、服好务,做人民满意的检察官。

  这是检察机关执法公信力的来源。检察机关执法公信力是国家法律权威、执法权威的实现和体现,是人民群众对国家法律崇尚信仰的直接回应,是人民检察院的立检之本,是人民检察院的政治生命和人民群众对检察院的执法行为的客观评判。确保和提高执法公信力,除了完善的队伍管理、检察管理机制之外,检察权行使的主观性当是决定的因素之一。检察官时刻心中有人民,谨记为人民服务宗旨,不能忘记自己也是百姓。只有自觉地依法让人民群众生活得有尊严、鞠躬为民,才能受民拥戴,只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才能不负人民的重托。在检察活动中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了解社情民意和民众疾苦、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和呼声,与人民群众建立朴素感情,让司法真正贴近民众,以带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办理好每一起案件的良知,让老百姓实看到司法的公平,深悟到社会正义就在身边。实现这一目标,关键是检察官心中要有人民。相反,失去人民的信任,司法就失去公信,失去人民的认同,检察官的行为自然不被人民认可。

  编辑:王越  

上下篇导读

 · 入党为人民
 · 致匠心
 · 心中最高是人民
 · 雪花飘落新加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