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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丰区检察院高质量服务地方经济发展
2018-10-17 11:30:00  来源:大丰检察

  党的十九大作出“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的重大判断。习近平总书记在视察江苏工作时提出“两个率先、四个全面”的要求,这是对江苏提出的总要求,是江苏未来发展的总命题,也是引领各项工作的总纲领。

  为落实这一要求,江苏省委提出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以推动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为目标,重点围绕“六个高质量”发展狠抓落实、务求突破。

  大丰区检察院在服务地方高质量发展过程中,学精悟透用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法思想,认真贯彻落实江苏省委“两聚一高”、盐城市委“产业强市、生态立市、富民兴市”战略和大丰区委十二届六次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以高质量检察服务新作为更好地助力地方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实现高质量服务“经济发展”新作为。进一步强化法律服务意识,营造良好营商法治环境,多措并举地服务产业发展和项目建设。针对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的刑事案件,及时提前介入、优先办理,对民营企业投资人犯罪案件进行严格的羁押必要性审查,切实维护企业的合法利益。重点建立检企联系制度,搭建服务企业新平台。运用检察建议,延伸法律服务。坚持做好行贿档案查询工作,过滤和排除工程项目建设领域中的职务犯罪隐患。加强金融风险预先排查,及时向企业提供风险防范建议,对风险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置,防止发生系统性经济风险。

  实现高质量服务“改革开放”新作为。加大金融犯罪的打击和预警工作,着力深化涉法涉诉信访机制改革,及时排除风险隐患,定期形成风险研判报告,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参考。深入开展不服不捕不诉刑事申诉专项监督活动,推动涉检信访逐步化解。大力推进内设机构改革,整合优化检察资源。积极参与全省政法大数据共享服务平台建设,完善刑事办案智能辅助系统,提高检察队伍智能化、专业化水平。建立健全检察机关与监察机关职务犯罪案件办理衔接机制,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促进形成反腐败合力。

  实现高质量服务“乡村振兴”新作为。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依法惩治“村霸”和宗族恶势力犯罪积极维护农村和谐稳定的意见》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精神,开设办理涉农案件绿色通道,充分发挥捕诉职能,依法严厉打击危害农村稳定、破坏农业生产和侵害农民利益的犯罪活动,特别是要严厉惩治“村霸”和宗族恶势力,努力维护公平正义和农村社会和谐稳定。加大对农村留守儿童、老年人、残疾人等社会弱势群体的权益保障力度。开展农民工讨薪讨债领域专项监督活动,坚决惩治恶意欠薪行为。对贫困户资格认定以及扶贫款资金管理强化法律监督,查处打击扶贫领域腐败问题。定期开展结对帮扶、送温暖活动。

  实现高质量服务“环境整治”新作为。强化检察环境公益诉讼工作,对于行政机关在生态环境监管中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作为,致使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的,依法向行政机关提出检察建议,必要时依法提起行政公益诉讼。对于生态环境领域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民事侵权行为,积极督促、支持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或依法独立提起民事公益诉讼。常态化组织开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强化对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中的漏罪、漏犯的监督。探索“专业化法律监督+恢复性司法实践+社会化综合治理”的生态检察模式,建立综合生态修复机制,保护人民群众的生态环境利益。

  实现高质量服务“民生实事”新作为。坚持把打击锋芒对准人民群众反映最强烈、最深恶痛绝的各类黑恶势力犯罪,出快拳、出准拳、下狠手,强力打击黑恶势力的嚣张气焰,给人民群众更多的安全感、满足感、幸福感。全面启用12309检察服务中心,打造线上线下一体化检察服务平台,探索“人工智能+司法为民”新模式。主要包括实体大厅,统一受理群众控告、申诉和举报,受理和审核案件,公开信息等事项,以及12309门户网站、12309检察服务热线、12309移动客户端(APP)和12309微信公众号4种服务渠道,丰富完善现有的检察服务功能,统一检察服务对外入口,实现 “一个访问界面、一个支撑平台、一个数据库、多种应用服务”的格局,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便捷、更加直观、更加全面的检察服务。

  实现高质量服务“从严治党”新作为。积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反对腐败,切实加强与区监委沟通联系,紧密配合,无缝对接。充分利用批捕起诉等职能,依法、高效、规范办理职务犯罪案件,实现提前介入“合法到位”,实现移送案件“规范有序”,实现审查案件“全面完整”,实现起诉决定“依法依规”,实现线索移送“及时有效”, 从而在反腐败斗争中持续发挥法定作用,共同开创大丰反腐败工作新局面。(张春山)

  编辑:王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