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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水明:公信亲和的"曾捕头"
2018-08-19 15:47:00  来源:正义网

  公信亲和的“曾捕头”

  --记顺昌县检察院研究室主任曾水明

  福建省顺昌县检察院研究室主任曾水明。

  水清清缘于青山常在。在顺昌这座美丽山城,有这么一群检察人,为了心中崇高的事业默默耕耘了几十年。他们明法辨理、公正执法,犹如山涧溪流,静静地守护着这座小山城的安宁,老曾就是其中的一位。老曾,本名曾水明,60年代人,年纪虽不大,却是有着二十八载党龄的老检察。从检38年,他本着“公正公平办案、清清白白做人”的理念,默默奋战在检察一线,二次荣立个人三等功,多次荣获南平市检察机关先进个人、优秀共产党员,1997年至2012年担任侦查监督科科长期间,办理审查批准逮捕案件650件820人,不捕252人,追捕68人,无一错案,无一超期审结,因此,他有了一个广为人知的绰号——“曾捕头”。

  履职尽责 公正执法

  “如果没有曾科长及时纠正过来,这个案件很可能就会变成一个错案。”青年干警小吴心有余悸地回忆道。2011年2月,检察院收到公安机关提请审查逮捕的一起职务侵占案,嫌疑人余某兴在被害人蔡某某的筷子厂担任厂长,两人共同生产经营多年,2009年10月,余某某因家中母亲生病,向蔡某某借钱,蔡某某不同意。情急之下,余某某把筷子厂的十余万元货款用于母亲治病,并把手机关机,不再回厂上班,蔡某某立即报案。小吴觉得案情很清晰,余某兴明知货款归厂里而非法占有,此行为构成职务侵占罪不成问题。但曾科长提醒道:“不能只盯嫌疑人行为,要坚持全案审查。”小吴问:“他是嫌疑人行为有啥出入,事实很清楚吧?”曾水明说:“既要审查嫌疑人的行为,也要审查办厂的情况。”这时,小吴仔细审查案件后发现:筷子厂于2009年11月才向县工商局申请登记成立,而嫌疑人余某兴是在2009年10月将该厂的11万元货款卷走,也就是说在发生侵占行为时,该筷子厂是还是个私经济组织,不具有法人资格,不是刑法所说的“企业单位”之范畴。最终,该案作了不批准逮捕的决定,最后公安机关撤了案,建议被害人以侵占罪提起自诉。被害人蔡某某竖起大拇指说:“检察院办案说得头头是道,我服气。”

  丰富的办案经验、敏锐的法律思维,这一切源于曾水明好学、勤学的良好习惯。他是同批老检察中打字最快的,也是第一批通过自学取得了本科文凭的。他有一句口头禅:“人总是有惰性的,要不断地寻找新知识充电,为自己加压,让自己成长。”

  正派朴实 爱民为民

  “曾水明善良、正直、朴实,不追名逐利。他担任下派村支书后多年,经常有农村朋友来找他,每一次,不论工作忙不忙,他都是一如既往地热情,还自掏腰包请农民朋友吃饭。”同事老汤对曾水明赞不绝口。对百姓深沉的爱与曾水明的下派经历不无关系。老曾说:“我至今记得下派的那些点点滴滴,农民真不容易,我觉得他们就像我的兄弟一样。下派经历是我人生的另一个起点,让我对群众的感情有了新的体会。”

  在老曾担任洋口镇解建村下派村支书的三年里,解建村从班子涣散、经济落后变成了班子团结、村情稳定、集体经济繁荣的模范村。

  2000年6月,曾水明刚下派就在动脑筋想办法,如何让村民富起来,把经济搞上去。他发现:村里唯一的村办企业宏业机砖厂停产多年。该机砖厂是村里与洋口国有林场合办的,洋口林场占股65%,解建村占股35%。“为何好好的厂停了,在这里躺着睡觉?”曾水明想找到林场领导问个究竟,当时村两委中有人劝他:“洋口林场是大股东,他都不管,你操哪门子心呢?”但是,曾水明心里有股不解决问题不撒手的韧劲,他找到洋口林场的李厂长,李厂长说出实情“现在林场主业任务重,宏业机砖厂这个副业没法派人管理。”于是,曾水明说服洋口林场的领导班子,将宏业机砖厂全权交给村里来处理。随后,村里召开两委会,同意将机砖厂重新发包经营,盘活资产。同时,老曾又及时组织召开村两委会,成立了村委会财物清欠小组,带领村干部远赴外地讨要欠款,最终,村里拿到承包款和欠款共计6万余元。重新发包后的机砖厂带“活”村集体经济,解决了60多位村民的就业。夜晚,望着灯火点点的机砖厂,原来寂静的山村变得热闹沸腾,曾水明的眼睛里闪着满足的光。

  恪尽职守 化解矛盾

  “曾科长是个好人,帮了我很多,我就信他的话”。郑坊乡的村民王某某因一个案件与曾水明结缘。那是一起故意伤害案,嫌疑人王某沐砍了堂弟王某某的几根竹笋后发生争执,王某沐持柴刀把王某某砍成轻伤。案发后,王某某带家人多次到相关部门上访,要求抓人和赔偿医药费。该案移送到检察院审查批捕。别人有劝曾水明“审查批准逮捕就是七天,尽快办结了事,不麻烦。”但是,曾水明想得更多:“两人既是邻里又是堂兄弟,王某沐又是主动自首,态度好,双方有和解的可能性,我要试一试。”接着,曾水明自费买了水果,与干警一同去医院探望被害人王某某,又多次前往看守所做嫌疑人王某沐的工作:“两兄弟低头不见抬头见,何必为了两根笋,两家结怨一辈子。”被害人王某某被老曾的执着打动,怨恨的心结终于解开,嫌疑人王某沐也低头认错,及时支付2万余元的医药费,促成了王家兄弟俩握手言和。

  曾水明说:“‘将矛盾化解在前沿、让和谐体现在基层’是我们办案的思路,我们除了秉公执法之外,花更多精力做好群众的矛盾化解工作,这是我们检察官的职责所在。”

  老曾担任侦查监督科科长期间,关注民生“小事”的故事无不彰显着他一心为民的赤诚之心:是他,耐心细致的说服,使结怨的表兄弟握手言和;是他,奔走呼号,为被害人依法索赔数万元;是他,仗义执言、秉公执法,为外地民工讨回了血汗钱……

  检察情怀 不忘初心

  “曾科,快给我看看您新编辑的《检察文集》。”每一次《检察文集》出版时,青年干警都抢着拜读老曾的“新作”,因为,在他的笔下,诞生了《抹不去的记忆》等多篇经典文章,它们记录了顺昌县检察院从土坯房、砖瓦房到现代化的综合技术大楼,记录了从“打黑除恶”到“下派驻村”等动人往事,他撰写的《经历就是财富》更是青年干警了解顺昌检察发展历史的“活”教材。不仅如此,他的调研功力更是了得,撰写的《“枫桥经验”与不起诉案件的处理》、《批准逮捕决定书回执的填写亟须统一规范》等文章在最高检的核心刊物《人民检察》发表,为基层检察院开展诉讼监督工作,提供了宝贵的借鉴经验。

  在顺昌县检察院,干警们公认:曾水明是一个有情怀的人,爱做诗,有才华,笔耕不辍,文采斐然。他说:“我喜欢写作,因为我想用笔记录下我生命中难忘的检察故事。”临近退休了,老曾仍然笔耕不辍,现任检委会委员、研究室主任的他,正协助县法学会编辑《法学论坛》,挨个科室走访干警,鼓励他们多投稿件,晚上挑灯不厌其烦地帮青年干警改稿。

  老曾动情地说:“我的工作没有惊天动地之举,我只是想做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做一个让组织放心、百姓认可的检察官,在我的有生之年,我愿把毕生的精力投入热爱的检察事业。”

  是的,老检察人曾水明,用自己30多年的青春岁月静静地诉说着对检察事业的那份爱,记忆中逝去的只是时光,而他对党、对检察事业的初心从未改变,就像他喜欢的艾青的诗一样“为何我的眼里常含泪水?因为我对这土地爱得深沉。”

  (作者单位:福建省顺昌县检察院)

  编辑:王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