士者长歌到如今
2018-06-01 11:20:00  来源:检察日报

  钱穆先生在《国史新论》中讲道:“两千四百年,士之一阶层,进于上,则干济政治。退于下,则主持教育,鼓舞风气。在上为士大夫,在下为士君子,于人伦修养中产出学术,再由学术领导政治。”一部中国二十五史,浩浩汤汤,传承千载,历经无数浩劫沧桑,见证无数朝代交叠更替,却能够踉踉跄跄而延绵不绝地走到今天,正是因为有“士”这样一群刚毅而坚韧,承载了中华民族最精纯的风骨、品格和气节的中流砥柱,才撑起了中华民族不屈的脊梁。

  士者,是群雄逐鹿之时的燕赵之士,慷慨悲歌,甘愿牺牲以彰国之大义;士者,是鞠躬尽瘁,死而后已以报知遇之恩;士者,是“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的自我期许;士者,是“家事、国事、天下事,事事关心”的天下情怀……

  士者,尚志。孔子曰:“士志于道,而耻恶衣恶食者,未足与议也。”在孔子看来,士者,之所以拥有如此浓厚的济世情怀,是因为他们拥有“一以贯之”的求道精神。在他认为,士可以安于贫困,无谓贵贱,淡漠祸福,但是却必须坚守激越的信仰,追逐昂然的理想。一个信仰软弱的人,不可谓之士。士的目光从来都不会着落在自己的身上,而是超越他自己个体的和群体的利害得失,而发展为对整个社会的浓厚关怀,“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就是对士之理想最恰当的描述。

  士者,唯勇。士者有志,以其志为其人生追求的皈依。正是有了崇高的道义追求,有了坚定的价值理想,士才做得到“无我”———即便是自己的生命和追求的道义发生了冲突,也做得到“杀身成仁”、“以身殉道”。“天下有道,以道殉身;天下无道,以身殉道”。翻开史书,我们看得到自刎于田横墓前那五百义士的淋漓鲜血,听得到明末东林党人行刑前的“大笑大笑还大笑,刀砍东风,于我何有哉”的坦然豪情;我们读到过,城破之时“留取丹心照汗青”的无畏,也读到过“拼得十万头颅血”的声声呐喊……所以,士者,应当是勇士。正是这种无畏的勇,让士的生命饱满而富有弹性,在磨难面前,能够汇集成民族的洪流,从而吞吐千年,不被轻易风干和摧折。

  士者,当有担当。孟子讲“乐以天下,忧以天下”,顾炎武说“天下兴亡,匹夫有责”,中国的士,自古迄今,始终保持着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忧患意识。从先秦的大儒到西汉末年的太学生,从魏晋的名士到唐朝的诗人,从宋代的理学家到清末的六君子,乃至五四新青年和抗战的爱国志士概莫能外,他们都用鲜血和生命为“士”浇灌了一株以道德责任为根,以学术修养为枝干的大树。曾参说:“士不可不弘毅,任重而道远”;士者,做不了“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的隐士,即便因一时之势,选择了“独善其身”,其目的也是为了能够在将来可以“兼济天下”。对于士来说,出世永远只是一种手段,入世才是其人生最终的根本追求。

  优秀检察官应当是当代的“士”,守得住信念、忍得住诱惑、担得起责任。检察官应当是法律最虔诚的信徒,将法律“固之于心,笃之于行”。培根在《论司法》中说:法律所在之处,乃是一种神圣的地方。作为检察官,要怀着一颗崇敬的心,去体味法律的含义和真谛;要怀着一颗正直的心,去实现法律的意旨和精神。鲜红的检徽,向人们展示的不仅是法律的尊严,还是检察官景仰法律威严,以法律为行为准则,以正义为精神追求的外在表现。一名优秀的执法者应当越过权钱的沟坎,穿透物欲的迷幻,“不以物喜,不以己悲”,守得了清贫,坦然于窘境;不仅仅意味着鲜血和生命,还意味着在思想的挣扎中,坚守得住本心。“铁肩担道义,利剑除邪恶”,检察官应当大爱无边。法律的最终目的决不应是惩戒,而是恢复和建立社会的良序和规则,在人们心中构建一个为真理而真理,为道德而道德,为正义而正义的精神归属。

  如今我们似乎很少再看得到士的身影,似乎随着金戈铁马的时代的远去,士也逐渐模糊了背影。但士者精神犹存,以士的精神来冶炼我们“游魂无归处”的迷茫,坚韧我们逐渐失去了韧性的脊梁,才能使我们找到支撑我们灵魂的支点,寄托自己信念的归宿。我们才可以以少年的英气迈出放达的步伐,抛却彷徨和疑虑,追逐公平、正义这些永恒的信念。

  士者长歌,谁与同归?

  作者:梁斌

  编辑:徐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