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我的大学时代就在北京度过,北京的风景名胜、特色街巷,我曾多次踏足,我也曾步入过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外国语大学以及中国政法大学等知名学府的校园,但我从来没有踏进过清华大学。2013年的12月1日至7日,在北京冬日清新的寒流里,我们一行三十余名“成都市检察机关第三期业务骨干法律素能提升班”学员有幸走进了清华大学,圆了我求学清华的梦。
这次深造给人最强烈印象的,是中国第一位诉讼法学博士、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会长卞建林教授与中国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清华大学法学院博士生导师张卫平教授,他们对社会的精辟而新颖的见解,对现实时弊中肯而严厉的批评,以及对法治执着追求的信念,在讲课中毫不掩饰、脱口而出、出口成章。也许,这就是法律人的天性,这也应该就是名校的风格。我深深受教于名家名师的精神盛宴,受教于他们激情与理性并存的思想之光。虽然学习紧张,却充实而精彩。
更难能可贵的是,虽然为我们授课的一众名家身处顶级学术殿堂,却是身在书斋中,尽知天下事。他们的精彩讲解把世界法治和中国的现实联系起来,把最前沿的研究成果和我们的工作实际对接起来,把大量案例和法学理论紧密结合起来,把课程中的难点、关键点尽可能地讲解透彻,尽显名家风范。
2013年12月2日,卞建林老师为我们深入浅出地讲授了刑事诉讼制度及中国刑事诉讼法的变革历程。他用自己渊博的学识、风趣的语言,把中国刑事诉讼制度运行的状况这个严肃的课题演绎得风趣幽默,从近年来的若干事件剖析当前中国的法治状况。卞建林老师带轻微江苏口音的讲解,虽言辞犀利,却妙趣横生,在法律理性里加了些诗情画意,真是别有风格。
让我感触更深的是西南政法大学1979级校友张卫平老师的讲座。虽然我自参加检察工作以来一直在公诉部门工作,虽然张老师讲解的是中国民事诉讼法修改,而民事诉讼程序繁琐而枯燥,但张老师竟讲得激情四溢,我听得浑然不觉时光的流逝。张老师以一个个案例别具一格地剖析了新民事诉讼法修订过程中的一些争议、疑难及焦点问题。
听着他的课、看着他的神情,我恍然又回到了西南政法大学的岭南厅。虽然他在1999年就离开了西南政法大学前往清华大学,但他经常到西南政法大学做讲座,当时西政的学生不管是否民诉专业的,都喜欢听他的课,我们都要很早就去占位。在他的讲座上,讲到精彩之处,经常会出现情不自禁的掌声。他离开西政前往清华,是西政的一大损失。今天在清华,又听到他熟悉的语调、精当的比喻,实在三生有幸!讲座末了,他还向我们宣布,他在成都市郫县三道堰有一套住房,每年会回家乡住一些日子,然后他留了手机号给来自家乡的检察官学员们,约定家乡再聚。这是多么好的同乡、校友、老师啊!
张明楷教授、周光权教授、李立众副教授,这三名犯罪构成体系三阶层的支持者,以他们从德国、日本师承过来的犯罪构成体系理论,为我们勾画出一个崭新的视野。众所周知,目前在我国法律界尤其是司法实务界占主流地位的是犯罪构成四要件论。听了这三名老师的课,我为自己对三阶层的无知和曲解感到无比汗颜,同时也着实庆幸及时补上了这一课。我暗自想:等回去以后,一定对三阶层潜加研习,深刻领会和把握。
我受教于清华法学院的远远不止这些,接受法学本科及研究生教育7年,从事公诉工作5年,但在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的繁杂工作中,阅卷、看守所提讯犯罪嫌疑人、出庭公诉,在匆忙的奔波中,有大大小小的坎坷,有无数的不解和疑惑,甚至也有深深的失望和厌倦。可是,这次听着这些法学名家的精彩讲座,感受到了他们对法治的坚定信念,我的法律信仰也因这场洗礼而更加坚定。
清华大学是一本书。当我每次从学校的东南门走进校园,缓缓翻阅的时候,扑面而来的是清华厚重的历史,兼容并包的学风。七天时间如白驹过隙,转瞬即逝。我们匆匆而来,又匆匆离去,但收获的知识,升华的理念,必将影响我们每一个人的学习、工作,乃至整个一生。
2008年,我从西南政法大学法学理论专业硕士研究生毕业,2009年到成都高新区检察院公诉处工作。这些年中,我结婚、生子,单位繁重的工作,家里琐碎的事物,没有时间深入思考。成都市检察院给了我这么一段校园里宁静的学习时光,上课时如饥似渴地吸收新知识,课余在清华大学以及附近的北京大学——这两所中国大学教育的顶级学府里漫步,在冬日清新的寒流里,在蓝天白云下,或读一本书,或听一曲歌,或欣赏一处景。我们收获的,不仅是精神的盛宴,也得以调整身心,放慢脚步,思考方向。从这个意义上说,我同样受益匪浅。
(作者单位: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