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务须知3
2018-06-20 15:40:00  来源:

  故意伤害罪

  1.故意伤害罪法律是如何定义的?

  故意伤害罪是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通常表现为破坏人体组织的完整和破坏人体器官的正常机能如使人失去听觉、视觉、神经机能失常等。

  2.关于故意伤害罪《刑法》是如何规定的?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3.故意伤害罪的主要认识误区有哪些?

  (1)将正当防卫认定为相互斗殴,进而认定为故意伤害罪;

  (2)将正当防卫认定为防卫过当,进而认定为故意伤害;

  (3)将被害人承诺的行为认定为故意伤害罪;

  (4)将缺乏伤害故意的行为认定为故意伤害罪。

  4.构成故意伤害罪的常见情形有哪些?

  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将被害人带离事故现场后隐藏或者遗弃,致使被害人无法得到救助而严重残疾的,应当以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

  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使用暴力致人伤残的,应当以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

  5.长期实施家暴是否构成故意伤害罪?

  采取殴打、冻饿、强迫过度劳动、限制人身自由、恐吓、侮辱、谩骂等手段,对家庭成员的身体和精神进行摧残、折磨,是实践中较为多发的虐待性质的家庭暴力。根据司法实践,具有虐待持续时间较长、次数较多;虐待手段残忍;虐待造成被害人轻微伤或者患较严重疾病;对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孕妇、哺乳期妇女、重病患者实施较为严重的虐待行为等情形,属于刑法第二百六十条第一款规定的虐待“情节恶劣”,应当依法以虐待罪定罪处罚。

  编辑:黄韵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