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技术性证据审查类案件共31件,其中故意伤害及故意杀人类案件7件,寻衅滋事类案件2件(支持一件案件不起诉),重大责任事故类案件1件,暂予监外执行类案件5件,交通肇事及危险驾驶类案件16件,制作技术性证据审查意件书37份,所有案件均已结案。
【摄影作品】水墨母亲河
【摄影作品】海上日出
夕阳西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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