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海淀区检察院驻所检察室检察官与看守所干警交流,了解监区内疫情防控等相关情况。本报全媒体记者程丁摄
本报讯(全媒体记者戴佳)近日,北京市海淀区检察院驻所检察室积极落实疫情期间专项检察工作,海淀区看守所积极协作并对新入所人员在体温检测的基础上,增加核酸检测和入所前轨迹探查,确保收押人员入所前行程轨迹无疫情隐患,方可收押入所。
据了解,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海淀区检察院驻所检察室根据院党组的统一部署和要求,不断强化疫情防控检察工作,通过检察监督强化与监管场所的疫情防控协作,督促看守所不断升级完善疫情防控工作,守好收押人员入所、出所“安全关”。
记者了解到,疫情防控初期,海淀区检察院驻所检察室通过检查监督发现,看守所体温检测使用的测温枪性能不够稳定。在与看守所的疫情工作会上,驻所检察室以口头和送达建议函的方式提出了完善防疫工作的建议,看守所积极落实并及时采购新设备,通过高精度红外线测温设备和测温枪人工检测的“双保险”,完善监区体温检测工作。海淀区检察院驻所检察室还建议看守所及时对投送监狱人员做好隔离和前期健康检查工作、体温检测工作,确保每一名投送监狱人员体温正常、无疑似症状,防止从看守所向监狱输入传染病源。
随着疫情防控发展,海淀区检察院驻所检察室及时对检察工作进行调整。监督看守所进一步完善、升级隔离检测措施,对疫情初期以来的入所人员进行长期隔离观察,并对上述人员全部进行核酸检测,检测结果全部为阴性。同时,进一步升级新入所人员的检测工作,要求对新入所人员在体温检测的基础上,增加核酸检测和入所前轨迹探查两项措施,确保核酸检测为阴性且入所前行程轨迹无疫情隐患,方可收押。
针对刑满释放出所人员,海淀区检察院驻所检察室还建议看守所对所有留所服刑罪犯在刑满释放前都进行严格的健康检查,采取妥善措施确保每一名刑满释放人员在出所时没有疑似感染状态,杜绝“带病”出所,严防向社会输入传染源,并建议看守所做好出所人员的安排工作,提前与每一位释放人员家属、所属地有关单位做好沟通工作,向每一位出所人员出具证明材料,证明该人前期所在地、身体状况等情况,确保出所人员顺利到家,防止出现被卡在社区外、村口外的情况,服务疫情防控大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