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强侯闯
本报讯(记者陶强通讯员侯闯)“是检察院让我有机会重新带领员工投入到工程生产中,我一定圆满完成承建项目,为复工复产和经济发展作出我最大贡献。”日前,在天津市津南区检察院,张某紧握着办案检察官的手说。
张某是天津某管网工程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总经理,公司现有职工近300人,年均营业额在1亿元以上。今年初,张某因牵涉一起经济犯罪案件被羁押,导致公司经营陷入困难,200余名工人工资尚未完全支付,承建的多项市政重点工程配套建设项目面临停工,如果不能按期完工,公司将面临违约风险,对公司生存和项目建设造成难以估量的损失。
案件进入到审查起诉阶段,正值抗击疫情、复工复产同步推进的关键时刻。办案检察官杜海峰得知这一情况后,及时向院领导汇报,并核实相关情况。2月19日,张某辩护人向该院提交了羁押必要性审查申请书。
“我们根据提交的申请,依法对张某进行羁押必要性审查。通过远程视频提讯系统讯问了张某,并调取审查了证据材料,全面核实了张某的公司经营和承建工程项目情况,综合考虑犯罪情节、证据固定、认罪认罚等情况,均符合有关法律规定和市检察院新近出台的7条助力民企复工复产的政策要求,我院于27日,依法将张某的强制措施变更为取保候审。”杜海峰介绍。
张某回到公司后,立即向有关部门提交了企业复工复产申请报告。同时,联系协调上下游关联企业,做好物资和业务支持联动,并根据疫情防控期间复工复产的相关要求,组织专车从外地接回了100多名工人,迅速投入到各项工作中。
目前,张某的公司已经全面复工复产,承建的各项市政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也都在有序推进。
据了解,该院为助力企业复工复产、保护经济正常运转,还专门抽调力量,组成10人复工复产企业帮扶小组,与地方政府一起深入到多个企业做好复工复产疫情防控指导帮扶工作,协调解决复工复产过程中遇到的困难问题和司法需求,为服务保障企业健康发展提供优质精准的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