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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级检察机关多元化帮扶让当事人生活重回正轨
  来源:检察日报

  本报讯(通讯员钟文春陈芳卉)日前,江西省兴国县检察院将最后一笔1.4万元的司法救助金发放到脑瘫患者家属刘某的手上,至此,四级检察机关通过全方位、多元化帮扶,帮助刘某一家逐步走上生活正轨。

  2008年10月,刘某的女儿小花(化名)出生后因患新生儿黄疸,到兴国县某医院进行蓝光治疗。因某医院治疗存在一定失误,导致小花脑瘫。2012年,在法院调解下,双方和解,该医院赔偿了刘某9万元。

  为了给女儿治病,十多年来,刘某卖掉了自己在县城的房子,带着小花赴广东、北京等地四处求医累计花费了100多万元,但小花的病情并未好转,目前生活仍然完全不能自理。刘某及妻子为照顾孩子也无法工作,家里除了城市低保补助外,基本没有其他收入,不仅欠下数十万元外债,还要照顾年近九旬的老母亲,生活极为艰辛。

  2022年8月,刘某走进兴国县检察院寻求帮助。该院检察官了解情况后,告知其可提交相关材料申请司法救助。当时正在兴国县调研的最高检办公厅调研组获悉后,和办案检察官一起来到刘某乡下老家了解情况,发现刘某十几年来在极为困难的情况下依然保持乐观,还将自己另一个健康的孩子送去部队服役。调研组一行回京后仍持续关注案件的进展,就如何开展救助专门与最高检第十检察厅沟通,并在最高检办公厅党总支一支部(扩大)会上进行了汇报。

  为达到最佳救助效果,兴国县检察院将案件上报省、市检察院提请联动救助,省、市两级检察院非常重视,相继派人与刘某联系,核实其困难情况,均认为刘某的情况符合司法救助条件。2022年11月,江西省检察院决定由省市县三级检察院联动救助刘某7万元。

  针对刘某的特殊困难情况,兴国县检察院启动了多元救助机制,主动对接县民政局、城市社区管委会,协调将其纳入临时救助发放名单、适时调整低保补助标准;与县武装部联系,跟踪落实军人家属优待政策,为刘某联系合适的就业岗位。

  编辑:黄韵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