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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强有力的监督履职融入大局服务大局
  来源:检察日报

  梁高峰王鹏翔

  时代是出卷人,检察机关是答卷人。

  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这是检察机关必须要答好的时代问卷。

  一年来,山西省检察机关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下称《意见》),积极担当、主动作为,以强有力的检察履职融入大局、服务大局、保障大局,为全方位推动山西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检察长带头宣讲《意见》精神

  为了推动《意见》的贯彻落实,2021年9月,山西省委印发《中共山西省委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下称《实施意见》)。同时,全省检察机关把深入学习贯彻《意见》和《实施意见》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力求吃透基本精神、把握核心要义、明确工作要求。

  乘着中共中央专门印发《意见》的东风,为在全省推动形成各方重视、支持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良好社会氛围,山西省检察院成立了由院领导班子成员带队的12个宣讲工作组,分赴11个市级院、山西省检察院太原铁路运输分院和30个基层院所在县(市、区)开展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宣讲和调研督导,召开宣讲座谈会38场,让《意见》和《实施意见》精神的宣讲覆盖全省,不留空白。

  2021年8月至12月,山西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杨景海先后深入太原市、晋中市、长治市、晋城市等地带头宣讲。地方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纪委监委、组织部、政法委、公检法司、有关行政机关负责人及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群众代表共计1300余人参加了宣讲及座谈活动。

  当好服务企业发展“老娘舅”

  服务保障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是大局,也是检察责任。《意见》明确指出:“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近年来,特别是《意见》印发以来,山西省检察机关将平等保护民营企业作为服务大局的关键切入点,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推出了一系列安商护企的积极措施。

  ——依法打击侵犯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犯罪,贯彻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审慎办理涉企案件。2021年,山西省检察机关批捕侵犯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犯罪108人、起诉328人;开展“安商暖企”活动,依法对企业负责人及科技骨干不捕59人、不诉85人。

  ——对民营企业家作出不起诉决定后,着力做好案件办理的“后半篇文章”。山西省检察院积极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工作,成立了以杨景海为组长的涉案企业合规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企业合规指导意见》,确定12个市级院和30个县级院为重点单位积极推进相关工作。

  ——加大涉企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山西省检察院制定了《全省检察机关服务保障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立足检察职能加大对民营企业保护力度。构建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刑事一体化办案机制,协同其他政法部门一体推进知识产权案件集中统一管辖。联合设立省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基地,完善办案组织,全面推行知识产权一体化检察保护机制。

  ——山西省检察院与该省公安厅联合制定《预防刑事“挂案”工作办法》,排查清理涉民营企业刑事诉讼“挂案”123件。

  ……

  这一系列暖企护企的务实检察举措,有力推动了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构建,依法帮助涉案企业卸下包袱,轻装前行。

  “近年来,作为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老娘舅’,山西省检察机关在服务民企工作中坚持打击与保护并重,在出实招、见实效上下功夫,做到了真严管、真厚爱、真服务。”一位企业界的山西省人大代表这样评价。

  守护高质量发展生态底色

  “汾河怎么变黄了?”“现在这么臭,哪里还有人来赏汾河啊……”这曾经是过去一段时间内汾河沿岸百姓的心声。臭气熏天、水质浑浊,作为黄河第二大支流的汾河,本应是养育一方水土的母亲河,却遭到了畜禽粪便的污染,让沿岸的百姓苦不堪言。

  文水县是畜禽养殖大县,由于未根据养殖规模和污染防治需要依法建设相应污水与雨水分流等设施,导致畜禽污水直接排入汾河,严重危及汾河水质安全,成为当地群众高度关注、亟待解决的问题。

  2021年11月,接到群众反映后,吕梁市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官对汾河沿岸的畜禽养殖企业进行了集中走访调查,发现分布在文水县某安镇、某兰镇一带的养殖场未实现规模化养殖,粪污处理设施建设滞后,部分畜禽养殖企业将产生的大量污染物直接排入汾河,堆放的废物也因雨水冲刷而流散,排放出大量氮、磷加速水体富营养化并富集各种微生物、有毒物质及致癌物质,严重破坏汾河水环境和农村生态环境。

  在调查取证的基础上,2021年12月3日,吕梁市检察院向文水县政府公开宣告送达检察建议,建议其针对上述污染环境行为依法履职监管。收到检察建议后,文水县政府高度重视,先后召开政府常务会、专题整改会、汾河干流120米范围内养殖场拆迁推进会等会议,进行专门部署,并组建专班扎实开展整治整改工作。

  2021年12月27日,文水县政府向检察机关书面回复了整改情况:暂停了新建、改建、扩建畜禽养殖场及养殖小区,投资3910万元建成了50个好氧发酵罐,投资2500万元建成了年产25万吨的畜禽粪便有机肥加工项目,并建成两个大型畜禽养殖粪污收集中心,用于集中处理散养户产生的养殖粪污。

  “有了检察院的公益诉讼,汾河水清了,空气也好了,美得像画一样,咱老百姓的汾河又回来了!”在今年5月的整改情况“回头看”中,汾河沿岸群众脸上绽放出笑容。

  良好的生态环境是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和保障。山西省检察机关以深入贯彻《意见》为契机,会同河长办、黄河河务局等部门不断深化“河湖长+检察长”机制,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紧盯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保护治理,合力打造“安全河湖、健康河湖、美丽河湖、幸福河湖”。2021年,山西省检察机关严惩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起诉639人;落实谁污染谁买单、谁破坏谁修复要求,指导晋中市检察院首次在诉前启动财产保全,促使某煤矿企业投入6.43亿元修复生态;该省三级院检察长会同河长办开展巡河活动,发现违法排污、违法采砂等问题线索37件,与行政机关同向发力解决河湖问题。

  打造高质量发展的业务工作矩阵

  “我是来自内蒙古自治区的一名刑事案件代理人,由于疫情防控且异地阅卷时间紧、成本高……”2021年初夏的一天,太原市小店区检察院接到这样一通电话。

  群众的事不能拖。该院检察官在核实律师身份、审核申请材料后,积极协调将该案电子卷宗跨院共享并刻录成专用光盘,在送交律师前对光盘进行加密处理。

  为了提升涉检信访的服务水平和质量,山西省检察院升级了12309检察服务平台,对群众涉检诉求提供“一站式”服务,实现全省统一受理、分流和监督办理;率先在全国省级检察院建成了实现统一集约化管理的12309检察服务热线话务中心,由省检察院统一负责热线电话受理,用“一个号码、一个平台、一套制度”在当事人、律师和检察官之间搭建起信息网络桥梁,实现检察服务“最多跑一次”到“一次都不用跑”的升级蝶变。全省检察机关不断加强技术保障,向律师提供互联网阅卷服务;全面开展电子卷宗制作工作,做到了刑事案件电子卷宗“全覆盖”,且高度还原了纸质卷宗的清晰度,有效提升了检察工作的信息化水平。

  信息化建设只是山西省检察机关全面提升法律监督质效的一个缩影。据介绍,2021年11月19日至12月5日,山西省检察院结合全省政法单位贯彻落实《意见》和《实施意见》的情况,制定了《山西检察高质量发展2022年工作矩阵》,围绕九大领域(党的建设、检察业务、队伍建设、检察管理、检务督察、检察改革、理论研究、基层建设、检务保障)建立三大工作体系,形成了“9×3”工作矩阵,确立“看业务数据、看典型案例、看亮点经验、看先进荣誉”等“四看”标准,为全省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提供目标任务和实现路径的系统指引。

  “同时,山西省检察院围绕检察业务设定51项高质量发展标志性指标,定期研判业务数据,及时预警督促,努力推动全省检察机关业务水平整体迈入全国中游靠前位置。”该院法律政策研究室主任张宏思介绍。

  编辑:黄韵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