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阳明:“此心光明,亦复何言!”
2018-04-09 16:06: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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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南省浚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刘波说——

  王阳明是明代著名的思想家、文学家、书法家、军事家、教育家,陆王心学之集大成者,官至南京兵部尚书、都察院左都御史,一生公正清廉、刚正不阿。近年来,浚县检察院积极挖掘王阳明廉政思想,将其不畏权势大胆谏言、勋业卓著清廉一生的事迹与检察机关廉洁队伍建设紧密融合,通过开展礼贤仪典、“知行合一、青春报检”演讲比赛、“王阳明家风”研讨会等活动,积极搭建廉洁教育平台,大力宣扬“蒙以养正”“良知传家”的阳明廉政理念,让全体检察干警在活动中领略一代名儒的才高学邃、清廉为民,自觉接受廉政文化熏陶,让廉政思想在内心生根发芽,牢固树立检察人“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工作理念。

  明弘治十一年(公元1498年),兵部尚书王越死于甘州军中。弘治十二年,新科进士王阳明奉旨送王越灵柩回浚县安葬。在这次出差期间,王阳明在位于浚县的大山上聚众讲学。其间,他有感而发,写下了《大伾山诗》和《大伾山赋》。为纪念阳明先生,人们把大伾山上建于嘉靖三十九年(公元1560年)的东山书院改建为阳明书院,并将王阳明的《大伾山诗》和《大伾赋》立碑于书院中。

  王阳明当年写作《大伾山诗》和《大伾山赋》时,正值气盛志满之时,眼前物,天外景,胸中意,无不散发着昂扬的斗志与饱满的激情。然而,由于刚正不阿的内在性格,王阳明很快就因得罪宦官刘瑾而遭贬谪,后被放逐到蛮荒边远的龙场当驿丞。这在当时是一个仅次于死刑的处分。王阳明被贬谪在龙场期间,生活十分艰苦,贵州宣慰使安贵荣知道后,多次派人奉送衣食住行所需物品和金银、布匹、鞍马等。王阳明再三推辞,最后只收下简单的油、盐、柴、米,把金银、布匹、鞍马如数送还。

  王阳明清正廉洁,坚持原则,不贪钱财,也不畏权势。正德十四年(1519年)九月,发动叛乱的宁王朱宸濠被王阳明擒获,并带到杭州。东厂提督江彬为夺功绩,派遣锦衣卫去杭州要人。锦衣卫索人不成便向王阳明讨要钱财,王阳明甩给他五两银子。锦衣卫见此情景,愤怒地把银子砸在地上,扬长而去。王阳明说,没想到阁下如此“廉洁”,竟分文不取!我这个人没有别的用处,就是会写文章,今后必定为阁下写一篇文章,让天下人都知道阁下的“高风亮节”!王明阳所谓的“阁下如此廉洁”听上去是给锦衣卫面子,其实是讽刺。而所谓的“我没有别的长处就是会写文章”,是在警告锦衣卫,你要敢乱来,我就撰文揭露你的恶行。

  正德十六年(1521年)六月,王阳明因平定漳州、赣州之乱和宁王朱宸濠叛乱有功,升任南京兵部尚书,十二月封“新建伯”。皇帝特地派遣官员赏赐他金银钱币和华丽的丝织物品,并岁支禄米1000石,三代并妻一体追封。对此,王阳明多次力求辞免。

  嘉靖七年(1529年),辞官归乡的王阳明病逝于江西南安府大庚县青龙港(今江西省大余县境内)一舟中。临终之际,弟子问他有何遗言,他说:“此心光明,亦复何言!”

  (王瑞俊 宋芳芳)

  图为浚县大伾山上的阳明书院遗址

  编辑:徐斌